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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年5月14日 17:08
苏州工业园区作为是中国和新加坡两国政府间的重要合作项目,被誉为“中国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和“国际合作的成功范例”。在商务部公布的国家级经开区综合考评中,苏州工业园区连续四年位列第一。
年10月2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新党章提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党章第三十三条明确提出,“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
将党建进入公司章程(法律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特”就特在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做到组织落实、干部到位、职责明确、监督严格。公司章程是公司内部的“宪法”。过去,国企章程对党建工作规定较为简单、笼统,党组织的法定地位不明确,职能规定不具体,影响了国企党组织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的发挥。新时期党的党建工作必须将党委会有效融入企业公司章程,体现党委会在治理中的权威性。
一是对标上海市《关于市管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的指导意见》核心要点,将目前园区国企党的建设融入章程工作中不完善、不规范的条文加以修改与完善。
二是根据园区国企改革的最新形势,结合国资办对企业集团董事会的授权进程,采取“一企一策”思路,对党委会参与企业的重大事项及程序予以明确与规范。
三是加强园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增强党建工作人员的力量配备,结合园区国企的转型发展,将部分业务管理岗位上的闲置人员调配至党建工作岗位,优化人员配备,助力转型发展。
推动“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组织保障)叶晓敏
(苏州新建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苏州 215028)摘 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为了进一步推进国企健康发展,需要全面加强国企内部的思想政治工作,从思想观念的进步推进国企经济的顺利发展。本文结合苏州工业园区国企发展的实际案例,分析党委会在规范苏州工业园区国企治理结构工作的作用。
关键词:党委会;党建;国企;治理结构
作者简介:叶晓敏(1973-)男,汉族,江苏苏州人,苏州新建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高级经济师,本科学历,研究方向:经济管理、企业管理。
根据对各地党建工作融入公司治理创新做法的归纳分析,国企“交叉任职”主要遵循六大原则。
根据上述“交叉任职”六大原则,结合园区国企董事会、监事会的推进进度以及经营层市场化选聘的实施情况,分类推动园区国资领导层的“交叉任职”。
一是结合新一轮董事会的任期换届工作,同步推动党委会、监事会、经营层的交叉任职;
二是根据园区国企党委建设不规范情况,加快调整企业集团内部党委人员配备;
三是推动园区下属国有企业党委办的组织与人员配置,确保党建工作有效落实。
明确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事项程序与内容(制度保障)一是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事项决策模式。明确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组织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经理层作出决定。
模式一(前置于经理层):对需要经理层和董事会决策事项进行审议,党委会覆盖的议题较为广泛,能有效对企业经营进行把关,但党委会参与事项过多也会影响决策效率。
模式二(前置于董事会):仅对需董事会决策事项进行审议。
经理层决策事项不属于重大决策事项,因而可不前置。能够有效融入治理体系,保证党委会适度参与决策,效率较高。
二是明确党委会参与决策的内容。根据园区管委会及国资办对企业的授权事项范围,并结合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内容,促进与党委会参与前置讨论的有效匹配。例如在党委会前置于董事会的模式之下,党委会审议事项除党建工作和重要干部任免外,在原则上应与董事会一致,包括战略发展和投融资计划、章程制度、预决算与利润分配,以及超过经理层授权范围内的投融资与担保事项等,采取“一企一策”思路,对党委会参与企业的重大事项内容在企业公司章程中予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