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支付探矿权费用、价款,采矿权费用、价款
借:油气资产
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
23、拨付备用金
借:其他应收款(备用金)
贷: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
定期补足备用金
借:管理费用等
贷: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
24、支付待领工资、暂存款和其他应付款项
借:其他应付款
贷: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
26、支付各项成本、费用
借:油气生产成本
生产成本
输油输气成本
在建工程
油气勘探支出
油气开发支出
研发支出
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
财务费用
勘探费用
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
26、发放现金股利
借:应付股利
贷:库存现金
27、按法定程序报经批准减少注册资本的,在实际发还股款或收购股票时
借:股本(实收资本)等
贷:银行存款
(二)交易性金融资产
1、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时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公允价值、不含支付的价款中所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
投资收益(发生的交易费用)(※)
应收股利(已宣告发放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
应收利息(已到付息期尚未领取的利息)
贷:银行存款(实际支付的金额)
2、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债券票面利率计算利息
借:应收股利
应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
3、收到现金股利或债券利息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应收利息
4、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余额的差额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余额的差额)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
5、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金额)
投资收益(处置损失)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余额的差额)
投资收益(处置收益)
同时,按原记入“公允价值变动”科目的金额(※)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余额的差额)
贷:投资收益
或
借:投资收益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公允价值低于账面余额的差额)
(三)存货
1、 购入物资
(1)购入物资在支付价款和运杂费时
借:材料采购(采用实际成本法,可使用“在途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库存现金
其他货币资金
(2)采用商业汇票结算方式的,购入物资在开出、承兑商业汇票时
借:材料采购(采用实际成本法,可使用“在途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票据
2、 物资已经收到但尚未办理结算手续的,可暂不作会计分录;待办理结算手续后
借:材料采购(采用实际成本法使用“原材料”、“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库存现金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应付内部单位款
3、 预付物资货款
借:预付账款
应收内部单位款
贷:银行存款
收到已经预付货款的物资后
借:材料采购(采用实际成本法使用“原材料”“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预付账款
应收内部单位款
补付物资货款
借:预付账款
应收内部单位款
贷:银行存款
退回多付的货款
借:银行存款
贷:预付账款
应收内部单位款
4、 由企业运输部门以自备运输工具,将外购的物资运回企业,计算购入物资应负担的运输费用
借:材料采购
贷:辅助生产
油气辅助生产等
5、 向供货单位、外部运输机构等收回的物资短缺或其它应冲减材料采购成本的赔偿款项,应根据有关的索赔凭证
借:应付账款(或其它应收款)
贷:材料采购
购入物资运输途中非常损失和尚待查明原因的途中损耗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材料采购
6、 商品流通企业购入商品抵达仓库前发生的包装费、运杂费、运输存储过程中的保险费、装卸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和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等采购费用
借:待摊进货费用
贷:银行存款
库存现金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应付内部单位款
7、 月终,企业应将仓库转来的外购收料凭证,按照材料科目并分别情况进行汇总
(1)对于已经付款或已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的收料凭证(包括本月付款或开出、承兑商业汇票的上月收料凭证),按计划成本
借:原材料
包装物
低值易耗品
贷:材料采购
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额
借:材料成本差异
贷:材料采购
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额
借:材料采购
贷:材料成本差异
采用实际成本法核算的,物资到达入库时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贷:在途物资
(2)对于尚未收到发票账单的收料凭证,应当分别材料科目,抄列清单,并按计划成本暂估入账(下月初用红字冲回)
借:原材料
包装物
低值易耗品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下月付款或开出、承兑商业汇票后
借:材料采购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应付票据
(3)对于发票账单已到,但尚未付款或尚未开出、承兑商业汇票的收料凭证,或虽然发票账单未到,但根据合同、随货同行发票等能够计算并确定实际成本的收料凭证,按实际成本
借:材料采购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应付内部单位款
同时,按计划成本
借:原材料
包装物
低值易耗品
贷:材料采购
同时结转材料成本差异。
8、 商品流通企业采用进价核算收到的商品
借:库存商品
贷:材料采购
月份终了,对于尚未收到发票账单的收到商品的凭证,应当分别商品科目,抄列清单,并按付给供应单位的价款暂估入账(下月初用红字冲回)
借: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下月付款或开出、承兑商业汇票后
借:材料采购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应付票据
对于发票账单已到,但尚未付款或尚未开出、承兑商业汇票的收到商品的凭证
借:材料采购(进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采用进价核算的商品应同时按进价
借:库存商品
贷:材料采购
9、 小规模纳税人以及购入物资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购入物资
借:材料采购
贷:银行存款
应付账款
应付票据
10、 购入并已验收入库的原材料
借:原材料
贷:材料采购
同时,结转材料成本差异,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异
借:材料成本差异
贷:材料采购
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
借:材料采购
贷:材料成本差异
11、 自制并已验收入库的原材料
借:原材料
材料成本差异(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异)
贷:辅助生产
油气辅助生产等
材料成本差异(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
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并验收入库的原材料
借:原材料(计划成本)
材料成本差异(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异)
贷:委托加工物资(实际成本)
材料成本差异(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
12、 投资者投入的原材料
借:原材料(计划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材料成本差异(计划成本小于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的差额)
贷:股本(或实收资本)(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
材料成本差异(计划成本大于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的差额)
13、 接受捐赠的原材料
借:原材料(计划成本)
材料成本差异
贷:营业外收入—接受捐赠利得(※)
银行存款(实际支付的相关税费)
材料成本差异
14、 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存货,或以应收债权换入的存货,见“应收账款”科目
15、 通过非货币性交易取得的存货的账务处理,参照“固定资产”科目进行,涉及增值税的,同时进行相应的处理。
16、 盘盈的原材料,按照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作为实际成本
借:原材料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17、 生产经营领用原材料
借:油气生产成本
生产成本
输油输气成本
研发支出
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
贷:原材料
生产车间退回剩余的原材料
借:原材料等
贷:油气生产成本
生产成本等
月末结转生产车间已领尚未使用,但下月仍需继续使用的材料(下月初用红字冲回)
借:原材料
贷:油气生产成本
生产成本等
交库的下脚废料,按计划成本估价入账
借:原材料
贷:油气生产成本
生产成本等
18、 购建固定资产、油气开发设施、进行油气勘探活动领用材料
借:在建工程
油气开发支出
油气勘探支出
贷:原材料
材料成本差异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9、 出售原材料
借:银行存款
应收账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结转成本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原材料
20、 企业购入、自制、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包装物等,以及对包装物的清查盘点,比照“原材料”科目的有关部门规定进行核算。
21、 生产领用包装物
借:生产成本等
贷:包装物
22、 随同商品出售但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
借:销售费用
贷:包装物
23、 随同商品出售并单独计价的包装物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包装物
24、 出租、出借包装物,在第一次领用时应结转成本
借:其他业务成本(出租包装物)
销售费用(出借包装物)
贷:包装物
25、 收到出租包装物的租金
借:库存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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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其他业务收入等
26、 收到出租、出借包装物的押金
借: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退回押金作相反会计分录
27、 逾期未退包装物
借:其他应付款(没收的押金)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8、 这部分没收的押金收入应交的税费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等
29、 逾期未退包装物没收的加收的押金
借:其他应付款(没收的押金)
贷:营业外收入—罚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30、 出租、出借包装物报废
借:原材料(残料价值)
贷:其他业务成本(出租包装物)
销售费用(出借包装物)
31、 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企业,月份终了,结转生产领用、出售、出租、出借所领用新包装物应分摊的成本差异
借:油气生产成本
生产成本
输油输气成本
研发支出
制造费用
其他业务成本
贷:材料成本差异
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用红字登记
32、 企业购入、自制、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的低值易耗品等,以及低值易耗品的清查盘点,比照“原材料”科目的有关部门规定进行核算。
33、 一次转销的低值易耗品,领用时,将其全部价值摊入有关的成本费用
借:有关科目
贷:低值易耗品
报废时,残料价值冲减有关的成本费用
借:原材料等
贷: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
34、 分次摊销的低值易耗品,领用时
借:低值易耗品—在用
贷:低值易耗品—在库
摊销时
借:有关科目
贷:低值易耗品—摊销
报废时,残料价值冲减有关的成本费用
借:原材料
贷:有关科目
转销全部已提摊销额
借:低值易耗品—摊销
贷:低值易耗品—在用
35、 结转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
借:油气生产成本
生产成本
输油输气成本
井下作业
研发支出
制造费用
销售费用
勘探费用
委托加工物资
其他业务成本
贷:材料成本差异
36、 已经生产完成并已验收送交半成品库的自制半成品
借:自制半成品
贷:生产成本
从半成品库领用自制半成品继续加工时
借:生产成本
贷:自制半成品
委托外单位加工的自制半成品,发出加工时
借:自制半成品(委托外部加工自制半成品)
贷:自制半成品(库存半成品)
支付的外部加工费和运费等
借:自制半成品(委托外部加工自制半成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的自制半成品,应按加工后的实际成本
借:自制半成品(库存半成品)
贷:自制半成品(委托外部加工自制半成品)
37、 工业企业生产完成验收入库的产成品
借:库存商品
贷:生产成本
油气生产成本
结转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38、 商品流通企业库存商品的核算
采用进价核算的企业,购入的商品到达验收入库后
借:库存商品
贷:材料采购(或在途物资)等
委托外单位加工收回的商品
借:库存商品
贷:委托加工物资
结转销售商品的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期末,应按所购商品的销售比例计算确定的与该商品相关的进货费用的金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待摊进货费用
39、 商品流通企业商品发生溢余
借:库存商品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库存商品发生损失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0、 发给外单位加工的物资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库存商品
支付加工费用、应负担的运杂费等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应将受托方代交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应付账款
银行存款
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按规定准予抵扣的,应按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应付账款
银行存款
采用实际成本核算的企业,收到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物资和剩余物资
借:原材料
库存商品
材料成本差异(计划成本小于实际成本的差额)
贷:委托加工物资
材料成本差异(计划成本大于实际成本的差额)
41、 将委托代销商品发交受托代销单位
借:发出商品—委托代销商品
贷:库存商品
42、 收到代销单位报来的代销清单
借:应收账款—××代销单位
贷: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应收账款—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计算代销手续费
借:销售费用—代销手续费
贷:应收账款—××代销单位
同时,结转代销商品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其他业务成本
贷:发出商品—委托代销商品
收到代销单位代销款项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代销单位
43、 收到受托代销商品
采用进价核算的
借:受托代销商品(接受价)
贷:代销商品款
44、 采取收取手续费方式代销的商品,售出受托代销商品
借:银行存款
应收账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付账款—××委托代销单位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委托代销单位
同时
借:代销商品款
贷:受托代销商品
46、计算代销手续费等收入
借:应付账款—××委托代销单位
贷:其他业务收入
47、支付给委托代销单位的代销款
借:应付账款—××委托代销单位
贷:银行存款
48、不采取收取手续费方式代销的商品,售出受托代销商品
借:银行存款
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结转营业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其他业务成本
贷:受托代销商品
同时
借:代销商品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委托代销单位
支付给委托单位的代销款
借:应付账款—××委托代销单位
贷:银行存款
49、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存货跌价损失(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
贷:存货跌价准备
已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的价值以后又得以恢复,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
借:存货跌价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存货跌价损失
50、采用分期收款销售方式发出商品
借:发出商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每期销售实现时
借:应收账款
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发出商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
(四)委托贷款
1、企业委托的贷款
借:委托贷款—本金
贷:银行存款
2、未减值委托贷款资产负负债表计算确认利息收入
借:委托贷款—应计利息(按合同本金和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利息)
应收利息(按合同本金和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利息)
委托贷款—利息调整
贷:投资收益(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
委托贷款—利息调整
3、收回未减值委托贷款时
借:银行存款
委托贷款—利息调整(科目余额)
贷:委托贷款—本金
委托贷款—应计利息
应收利息(按合同本金和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利息)
委托贷款—利息调整(科目余额)
投资收益
4、已减值委托贷款资产负负债表计算确认利息收入
借: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贷:投资收益(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
同时,将按合同本金和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利息金额进行表外登记
5、收回减值委托贷款时
借:银行存款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损失
贷:委托贷款—本金
应收利息(按合同本金和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利息)
委托贷款—应计利息
委托贷款—利息调整(科目余额)
资产减值损失
3、计提的减值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如果已确认损失的委托贷款的价值又得以恢复,应在已提的减值准备的范围内转回:
借: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
贷:资产减值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