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电视内容产业核心竞争力体系由外围影响层、内部支撑层和核心决定层构成,核心决定层中的创新力、品牌力和文化力等核心能力的形成源于外围影响层和内部支撑层各要素相互之间的有机融合。“三力”既是相互独立的个体,又是互为补充的整体,它们对电视内容产业核心竞争力的作用最终由文化传承力来实现。
关键词 电视内容产业 核心竞争力 思维模型 文化传承力
数字化背景下,电视内容需求的膨胀为电视内容生产的产业化准备了条件,文化全球化的推进给各国电视内容生产的社会化提出了要求。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系的逐步完善和WTO各项条款的全面实施,中国电视内容产业已逐渐显示出应有的独特竞争优势和价值增长潜力,但与日趋成熟的西方电视内容产业相比,中国电视内容产业的发展差距仍然显而易见。中国电视内容产业要在全球化竞争中谋求生存与发展,必须在新的竞争环境下,充分了解全球文化发展态势,重视产业核心竞争能力的挖掘与培育。
一、中国电视内容产业核心竞争力构建的思维模型
在全球化市场竞争环境下,以国家体制为保障的产业核心竞争力的形成是一个系统的过程(如图1所示),从核心竞争力的构成过程与作用来看,它是一个循环往复、生生不息的完整体系。
处于全球文化产业竞争环境下的一国电视内容产业,单靠资源、资本、技术、组织和渠道等外围因素来保持长期的竞争优势几乎是不可能的,而成本、质量、人才和策略等内部控制要素合力形成的竞争能力尽管在竞争中起着支撑性的作用,但也不足以成为国家产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真正能够成为电视内容产业核心竞争力的是各种产业优势与竞争能力在整合、凝聚中生成的创新力、品牌力与文化力。
电视内容产业核心竞争力是一个由竞争优势和竞争能力共同打造的以“价值”为本质的体系。企业存在的目的是在为企业创造价值,价值的体现最终以量化的方式转移到资金上,与之相通的是,产业核心竞争力的提出,就产业自身发展而言,同样是为了产业能够创造价值,以达到在竞争中可持续发展的目的。但产业的价值往往包含两个方面,一是产业本身发展所需要的量化的资金表现,它通过使产业的竞争力得到提升、市场占有率得以提高后表现出来;二是产业后面所隐藏的文化渗透力,此时的“价值”很难直观地表现出来,它考量的是国家或民族文化在全球文化竞争中的表现以及在文化交流和传播过程中影响消费者的广度与深度。
核心竞争力的生成与壮大需要内外因素的参与,核心竞争力生成以后所产生的辐射张力规范着各种内外影响因素与支撑因素的发展方向。电视内容产业核心竞争力体系由外围影响层(包括资源、资本、技术、组织和渠道等外围因素)、内部支撑层(包括成本、质量、人才和策略等内部控制要素)和核心决定层(包括创新力、品牌力、文化力)组成。这个体系如一个既能内聚又能外扩的可以整体运转的“风火轮”,如图2所示。
之所以说中国电视内容产业核心竞争力体系是一个类似于“风火轮”的思维模型,是由核心竞争力构建过程中以“价值”为共同核心的三个相互关联相互制约的层级决定的:
(一)外围影响层中以制播分离体制为背景的各产业竞争优势之间不是相互独立的,它们是一个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整体,缺少其中任意一环,竞争优势就不会实现。以资本为例,资本实力越来越左右着资源的配置、利用与效果实现,也制约着对技术的引进与开发、组织规模的扩大和管理绩效,甚至影响着对渠道的控制,如果没有足够的资本实力,就不可能完成必要的渠道建设。
(二)在数字内容产品资源日趋全球化、制造技术的垄断程度大大降低的大环境下,除了综合利用各种外围资源,形成强大的竞争优势,还必须增强自身的竞争能力。在以市场导向为基础的担负着内部支撑职责的各种产业竞争能力中,其整体性更趋明显。以成本为例,降低成本不能以牺牲内容产品或服务质量为代价,要实现内容产品的低成本高质量,离不开正确策略的选择,更离不开人才的参与。可见,产业的竞争能力也是一系列能力的整合,而不是某一单一活动的能力,正是由于它们具有很强的“集合性”,竞争能力才能最终生成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三)竞争优势和基本竞争能力为产业提供了在制定和完成战略任务时所需的基础,但并不是所有的竞争优势和基本竞争能力都能够成为产业竞争的核心要素,只有那些在竞争中经过有机融合后生成的独一无二的能力,才是产业的核心竞争能力。
二、中国电视内容产业核心竞争力“三力”的作用方式
全球化视野中的中国电视内容产业参与全球竞争的创新力、品牌力和文化力等核心能力源于各要素之间的有机融合,正是这种融合凸显出本国文化产业的独特性,使竞争对手无法模仿和超越。
“三力”既是相互独立的个体,又是互为补充的整体。在文化全球化竞争过程中,最能体现本国文化张力的因素无疑是民族文化传承力,在“三力”中,产品创新力与品牌创建力不妨看作中国电视内容产业在竞争中的内功修炼,内容产品创新力是保持产业竞争优势和形成产业竞争能力的基础,企业组织的品牌创建力是实现电视内容产品创新力提升的途径;而文化传承力则是产品创新力和品牌创建力的灵魂,它贯穿于文化产业全球化竞争的每一个环节。
“三力”的有机融合对电视内容产业核心竞争力的作用最终是由文化传承力来实现的。
(一)文化力能整合产业资源,形成产业的竞争力。
文化力的重要作用就在于整合产业的资源,发挥资源整合优势,以形成竞争合力。文化具有凝聚力、约束力、导向力,是一国内容生产企业之间产生认同的主要源泉,它赋予单个内容生产组织从整体上认识产业战略的能力,减少产业内部的内耗,使资源得到有效的配置和利用。
(二)文化力促进了产品创新,凸显产业的竞争力。
全球范围内的电视内容产品和技术差异由于数字化的加速发展而日趋减弱,当产品在竞争中的外在表现趋同时,产品内在的文化成为区分彼此的显著标志。产品创新力形成的过程,也是一个文化渗透的过程,因为人们在消费文化内容产品的同时,其实是在消费着文化。从产品创新的角度看,“中国传统文化中有着巨大的可用于创新的宝藏,对于所有电视内容产品的创新者来说,文化的传承与发扬是一个客观规律,不是一种说教,如果不顺应这一规律,就意味着自我贬值,因为创新出来的产品在文化潮流中可持续生存的机率非常小。”①从这一角度出发,文化力与创新力是相辅相成的关系,文化力是创新力的源泉,创新力是文化力的体现。文化力具有自我更新的特性,它能够随着环境形势变化来调整、发展或变革,这种自我更新必然会在产业组织内营造一种创新氛围,从而为适应新的市场竞争环境,不断开展产品创新活动。
(三)文化力塑造着产业品牌,持续产业的竞争力。
电视内容产业的品牌创建力实质上就是民族文化的传承力。各国电视内容产业以传承和发扬本国文化为己任,品牌的打造只有适应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发扬的要求,才容易获得国际社会的认同,最终提高民族文化的影响力。品牌代表着一种文化,消费者在众多产品中选择购买某种品牌,不再仅仅因为产品的质量,更多的是品牌蕴含的文化,因此,文化产业品牌的竞争说到底就是文化的竞争。具有组合品牌群的电视内容产业品牌能将该国的价值观、文化理念、文化精神传递给本国和世界各地的消费者,并意味着优异的产品质量、服务和国家民族文化形象,从而凸现产业的竞争力。
注释
①周笑:《电视内容产品创新三步曲》,《山东视听》,2006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