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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补语语义指向分析

浏览201次 时间:2013年8月06日 15:08
结果补语语义指向分析

夏文静

(重庆科技学院,重庆  401331)

摘  要:结果补语的语义指向复杂多样,可以指向述语动词本身,也可以指向述语动词的施事、受事、以及述语动词所凭借的工具、材料等成分。分析清楚结果补语的语义指向对我们正确理解这种句子所表达的意义,进一步分化歧义句式,分析结果补语所具备的语法意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结果补语;语义;指向

中图分类号:G6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语义指向分析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学界讨论的一个热门话题,此后学者把语义指向作为一种句法分析方法并运用它从事语言研究。就目前的研究来看,语义指向的范畴较为宽泛,本文侧重句法成分的范畴来分析语义指向问题。关于语义指向的定义,我们认为它是指句法结构中的某一成分在语义上直接和句中哪个成分相关。①

汉语的述补结构,谓语和补语是直接成分。补语和前面的谓语中心语紧密地贴在一起,成为一个结合得像词一样的中补短语,以致有时没有补语,动词就不能带宾语。如(1)她笑<弯>了腰。(2)她飞<上>了月球。补语和中心语之间不能插入成分。在语义上,传统观点认为,补语是补充说明谓语的。但由于词语组合一维性和语义表达多维性的矛盾,致使句法关系与语义关系之间存在错综复杂的联系。我们认为补语不仅仅能够补充说明谓语,而且还能对动作行为的施事、受事、所凭借的工具等其它成分的变化结果进行描写、说明。本文试对结果补语的语义指向做一些初步探讨。文中讨论的结果补语主要融合了马真、陆俭明、梅立崇的观点。

 

一、    结果补语指向述语动词所表示的行为动作本身

施事主语发出的动作所带的补语,有时并不和别的人或事物发生联系,而是仅仅说明动作本身,用于表示动作是否完成或者是否达到预期的目的。

     (1)这份购房协议,我已经写<好>了。

             这份购房协议,我已经写好了——我写协议+写好了

     (2)昨天聚会小王喝<多>了酒。

             昨天聚会小王喝多了酒——小王喝酒+喝多了

     (3)李玉已经摸<准>了刘佳的脉。

             李玉已经摸准了刘佳的脉——李玉摸刘佳的脉+摸准了

     (4)他终于讲<定>了价钱,就送我上车。

             他终于讲定了价钱,就送我上车——他讲价钱+讲定了

     (5)雨季来<晚>了,缺水,栽不了秧。

             雨季来晚了,缺水,栽不了秧——雨季来了+来晚了

 

例(1)中,结果补语“好”在语义上不和施事主语“我”发生语义联系,而是直接指向“写”这一行为动作。例(2)中,结果补语“多”既没有和“小王”这个施事主语发生语义联系,也没有和受事宾语“酒”发生联系,而是指向述语动词“喝”,也就是说结果补语“多”直接指向行为动作“喝”。例(3)中,“准”做结果补语,既没有和施事主语“李玉”发生语义联系,也没有和受事宾语“刘佳的脉”发生语义联系,而是直接指向谓语动词“摸”。例(4)表示动作结果的补语“定”直接指向动词“讲”,而不是指向施事主语“他”,也就是说结果补语直接和行为动词发生语义联系。例(5)很容易让人误以为“晚”指向施事“雨季”,表达“雨季晚”的意思,但是我们可以从后半句话“缺水,栽不了秧”,来判断结果补语“晚”究竟是指向施事“雨季”还是动词“来”。后半句的“缺水,栽不了秧”是“来”这个动作“晚”导致的结果,由此可见,结果补语“晚”是指向行为动作“来”的。

 

上述五个例子中的补语都表示人对动作本身所要求的某种属性的一种主观评价,也就是说这些结果补语是修饰、限制动词的,②此时结果补语的语义指向和传统的观点相吻合,指向动词,即对谓语的补充说明。

二、结果补语指向述语动词所表示的行为动作的施事

在一些句子中,结果补语和动词谓语中心所表示的都是同一个人或事物,动作表示主语发出的动作,补语则表示这个动作的发生使主语产生的结果,从语义上看,谓语中心和补语有一个共同的主语。

    (1)孩子睡<醒>了。

            孩子睡醒了——孩子睡+孩子醒了

    (2)小明听<懂>了老师的意思。

            小明听懂了老师的意思——小明听老师的意思+小明懂了

    (3)我吃<饱>了饭。

            我吃饱了饭——我吃饭+我饱了

    (4)爸爸听<烦>了妈妈的这些话。

            爸爸听烦了妈妈的这些话——爸爸听妈妈的话+爸爸烦了

   (5)走<丢>了一只羊。

        走丢了一只羊——羊走了+羊丢了

    例(1)结果补语“醒”在语义上就是指向动作的施事“孩子”的,表达的是“孩子醒”这样的意思。例(2)“懂”做结果补语,在语义既不指向动词“听”,也不指向受事“老师的意思”,而是和“我”直接发生语义关系,也就是说结果补语“懂”直接指向动作行为的施事“我”。例(3)表示结果的补语“饱”在语义上直接和动作行为的施事“我”发生语义关系,表达“我饱了”的意思。例(4)结果补语“死”直接指向行为动作的施事“他的爷爷”,表达“他的爷爷死了”这样一个事实。例(5)“丢”做结果补语,在语义上不是指向动词“走”,而是直接与施事“羊”发生语义联系,表达“羊丢了”的意思。

    由此可见,如果补语是由表示感觉的“烦”“懂”“够”“腻”和表示状态的“醒”“死”“醉”这类词充当时,结果补语指向动作的施事。

 

三、结果补语指向述语动词所表示的行为动作的受事

(一)在一些句子中,谓语中心是及物动词,并且补语只能与受事宾语直接形成主谓关系,否则就不符合原句义。③此时,结果补语指向行为动作的受事。

   (1)解放军打<败>了敌人。

           解放军打败了敌人——解放军打敌人+敌人败了

   (2)妈妈终于说<服>了爸爸。

           妈妈终于说服了爸爸——妈妈说爸爸+爸爸服了

   (3)羊群黑蛋赶<走>了。

           羊群黑蛋赶走了——黑蛋赶羊群+羊群走了

   (4)她的长发雨水打<湿>了。

           她的长发雨水打湿了——雨水打她的长发+她的长发湿了

   (5)地他扫<干净>了。

           地他扫干净了——他扫地+地干净了

    例(1)结果补语“败”只能与受事宾语“敌人”直接形成主谓关系,表达“敌人败了”的意思。因此,结果补语“败”直接指向受事宾语“敌人”。例(2)结果补语“服”与受事宾语“爸爸”直接形成主谓关系,表义符合原句义,即“爸爸服了”这一事实,也就是说结果补语与受事宾语发生直接语义联系。例(3)“走”做结果补语,与受事宾语“羊群”形成主谓关系,符合原句义“羊群走了”的事实。可见,结果补语“走”直接指向受事宾语“羊群”。例(4)做结果补语的“湿”与受事宾语“她的长发”形成主谓关系,表示“她的长发湿了”的意思,符合原句义。因此,结果补语“湿”直接指向受事宾语“她的长发”。例(5)结果补语“干净”与受事宾语“地”形成主谓关系,表示“地干净”的意义,与原句义相符。因此结果补语“干净”直接指向受事宾语“地”。

    由此可见,施事主语发出动作,受事宾语接受动作,补语表示在动词的支配下宾语将要产生或已经产生的结果。

(二)在“施事主语+动词+补语+受事宾语”的句型中,谓语中心不是及物动词,有的即使是及物动词,在语义上也不能单纯和它后面的名词或名词性短语构成动宾关系。此类句子中充当谓语的大都是吃、喝、气、哭等表示人的动作的动词。从结构上看这些动词后的补语是必不可少的,否则就不能带宾语。

    (1)在梦中贝贝飞<上>了太空。

   (2)姐姐笑<弯>了腰。

    例(1)动词“飞”是不及物动词,在语义上不能和宾语“太空”构成动宾关系。只有先带上结果补语“上”,然后再带上宾语,才能表达“飞上太空”的意思。如果没有补语,句子是不成立的。例(2)动词“笑”虽然是及物动词,但在语义上不能和它后面的宾语“腰”构成动宾关系。只有先带上结果补语“弯”,然后才能带宾语。否则句子就成了“她笑腰”,这样的句子在语义是不成立的。

(三)在“施事主语+动词+补语+受事宾语”的句型中,行为动作的受事被“把”和“叫”“让”“被”等介词前置到动词前,强调对宾语怎么处置时,结果补语的语义无一例外都直接指向行为动作的受事。  

    (1)医生救<活>了他。

a.    医生把他救活了。

b.    他被医生救活了。

    例(1)“他”是行为动作“救”的受事。a句式中,“他”被介词“把”前置到动词“救”前,强调对受事“他”的处置。此时,结果补语“活”直接指向行为动作的受事“他”。b句式中,“他”被介词“被”前置到动词“救”前,仍然强调对受事“他”的处置。也就是说,结果补语直接指向行为动词的受事。

(2)她气<哭>了妈妈。

     a.她把妈妈气哭了。

     b.妈妈让她气哭了。

例(2)“妈妈”是行为动作“气”的受事。a句式中,“妈妈”被介词“把”前置到动词“气”前,强调对受事“妈妈”的处置。此时,结果补语“哭”直接指向行为动作的受事“妈妈”。b句式中,“妈妈”被介词“让”前置到动词“气”前,仍然强调对受事“妈妈”的处置。也就是说,结果补语直接指向行为动词的受事。类似的例子还有:

(3)车撞<晕>了卖菜的。

    a.车把卖菜的撞晕了。

    b.卖菜的叫车撞晕了。

(4)他压<扁>了皮球。

    a.他把皮球压扁了。

    b.皮球让他压扁了。

以上例句都是“施事主语+动词+补语+受事宾语”的句型,并且句中行为动作的受事都能用“把”“叫”“让”“被”等介词前置到动词前,强调对宾语怎么处置。在这种情况下,结果补语的语义都直接指向行为动作的受事。

 

四、结果补语指向述语动词所表示的行为动作涉及的处所

      结果补语也可以对行为动作涉及的处所变化情况进行描述说明。

    (1)街上挤<满>了接小孩的家长。

            街上挤满了接小孩的家长——接小孩的家长挤(在)街上+街上满了

    (2)她哭<湿>了枕头。

            她哭湿了枕头——她(在)枕头上哭+枕头湿了

    (3)山上开<满>了丁香花。

            山上开满了丁香花——丁香花开(在)山上+山上满了

    (4)地上落<满>了梧桐叶。

            地上落满了梧桐叶——梧桐叶落(在)地上+地上满了

     例(1)“街上”就是“接小孩的家长”所在的处所,这句话的补语“满”在语义上指向“接小孩的家长”所在的处所“街上”。例(2)结果补语“湿”在语义上是说明“枕头”的。在这句话中“枕头”是“她”睡觉时枕着的地方,所以我们可以把结果补语“湿”看作在语义上指向述语动词所表示的行为动作的涉及的处所。例(3)“山上”是“丁香花”所在的处所,这句话中的补语“满”在语义上就是指向“丁香花”所在的处所。例(4)“地上”是“梧桐叶”所在的处所。这句话的补语“满”在语义上与“地上”发生直接关系,也就是说结果补语“满”在语义上指向“梧桐叶”所在的场所。

    除了“满”“湿”“空”,还有“热“暖和”作结果补语时,在语义上能指向述语动词所表示的行为动作涉及的处所。如:奶奶把房间烧<热>了。

 

五、结果补语指向述语动词所表示的行为动作凭借的工具和材料

      结果补语除了对“施事”“受事”“动作”等进行描写说明外,还能对动作行为涉及的工具和材料的变化进行描述。

    (1)爸爸狠狠得打他,棍子都打<断>了。

         爸爸狠狠得打他,棍子都打断了——(用)棍子打+棍子断了

这句话中的结果补语“断”在语义上是指向“棍子”的,而“棍子”既不是述语动词“打”的施事,也不是“打”的受事,而是“打”这个动作所凭借的工具。所以结果补语“断”在语义上指向述语动词凭借的工具。

     (2)为了挪动锅炉,我们把几根铁棍都撬<弯>了。

          为了挪动锅炉,我们把几根铁棍都撬弯了——(用)铁棍撬+铁棍弯了

    句中表示结果的补语“弯”在语义上是指向“铁棍”的,而“铁棍”又是动词“撬”所凭借的工具。所以结果补语“弯”在语义上指向行为动作所凭借的工具。

    (3)煤气烧<完>了,该换气了。

    例(3)结果补语“完”在语义上直接指向“煤气”,而“煤气”既不是“烧”的施事,也不是“烧”的工具,而是“烧”的材料。也就是说结果补语“光”在语义上直接指向行为动词所凭借的材料。

(4)红油漆刷<完>了,你再去买点吧。

 句中“完”是表示结果的补语,在语义上直接指向“红油漆”,而“红油漆”是行为动作“刷”的材料。可见,该句结果补语指向行为动作所凭借的材料。

 

六、结果补语指向当事人的人体器官或人体某部位

      比如:(1)她哭<肿>了眼睛。

(2)我的手都举<酸>了。

 

    例(1)结果补语“肿”在语义上是指向“眼睛”的,而“眼睛”是“她”的人体器官之一,也就是说,结果补语在语义上直接指向当事人的人体器官。例(2)“酸”作结果补语在语义上是指向“手”的,而“手”是“我”人体的一部分,即结果补语在语义上直接指向人体某部分。类似的例子还有:

    (3)我的肚子都吃<圆>了。

(4)小偷的脸都吓<白>了。

 

    从上面简略分析我们可以看出,短语和句子处于两个不同的平面。静态的短语一旦进入动态的句子,其语义指向就有所不同。动补短语的结果补语只跟动词发生语义上的联系,而进入句子后,其补语就可以和句子中的述语动词的施事、受事、行为动作所涉及的处所、工具、材料等发生种种语义联系,把它同其它成分之间的某种隐性语法关系展现出来。对补语的语义指向进行描写和分析,目的在于探究结果补语与其它句子成分的各种语义关系,这对于我们正确的理解这种句子所表达的意义,进一步分化歧义句式,分析结果补语所具备的语法意义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傅远碧.结果补语的语义指向[J].锦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6).

[2]耿延惠.试谈结果补语的语义指向[J].锦州师院学报,1995,(2).

[3]陆俭明.现代汉语语法研究教程(第三版)[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

[4]马真,陆俭明.形容词作结果补语情况考察(一)[J].汉语学习,1997,(1).

[5]梅立崇.也谈补语的表述对象问题[J].语言教学与研究,1994,(2).

[6]邵敬敏.现代汉语通论(第二版)[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7.

[7]沈开木.论语义指向[J].华南师大学报,1996,(6).

[8]孙景美.语义指向研究述综述[J].语文学刊(高教版),2006,(11).

[9]辛丽娟.浅析结果补语的语义指向类型[J].松辽学刊,1989,(2).

[10]张林林.简单结果补语语义指向[J].语言文字学(人大复印资料),1987,(4).

[11]周刚.语义指向分析刍议[J].语文研究,1998,(3).

[12]朱子良.补语语义上的多指向[J].衡阳师专学报,19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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