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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用规范调解牢筑社会稳定防线——恩施市人民调解的成功实践

浏览209次 时间:2018年3月27日 16:37

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湖北省恩施市地处鄂西腹地,为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发展正处于扶贫攻坚和转型发展的特殊时期,各类人际冲突、社会矛盾纠纷多发,各类新情况、新问题频现,社会维稳压力大。为此,恩施市积极推动司法工作创新,突出发挥好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利剑作用,重点加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提高基层社会治理能力,为社会稳定构筑了一道坚实防线。

一、突出三方共建,着力建设规范化调解组织结合“律师进村、法律便民”工作推进,坚持以政府主导、法律顾问援助、群众广泛参与原则,以三方共建推动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一是进一步巩固和完善行政服务组织。以市司法局为主体,基层工作科为业务监督指导科室,形成7 个法律服务所(清江、方圆、白杨、崔坝、六角亭、小渡船、舞阳),17个司法所(各乡镇1 个),和1 个常设人民调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稳定架构。今年来,还接收了州直管的三个法律服务所及29 名法律工作者,全市法律服务组织和队伍进一步壮大。二是进一步加强法律顾问团和法律顾问配置。先后组建市乡两级法律顾问团20 个,省、州、市15 家律师事务所197 名律师和11 名基层法律工作者,分别担任市乡两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四上企业”共555 家的常年法律顾问,实现党政机关、企(四上企业)事业单位、村级组织法律顾问全覆盖。这些法律顾问团和顾问成为人民调解的重要智囊和重要补充。三是进一步鼓励和支持基层民众参与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推行“背包组长”创新做法,确立以村民小组长为一线、乡(镇、办)村两级调解委员会分层级参与的立体架构。同时指导路桥公司设立企业调委会、市拘留所设立被拘留人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在城区组建物业管理纠纷联合调委会,进一步壮大基层矛盾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力量。结合组织建设推进,全市深入开展了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等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工作,统一标识标牌及制度上墙,做好信息公开,规范运行模式,并抓好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等机构及相关人员的基础数据采集工作,指导城区三所、新塘、崔坝争创省级规范化司法,沙地、三岔、芭蕉三个省级规范化司法争创省级红旗司法所。二、突出三调共联,着力推行规范化调解方法

积极整合调解资源,实行矛盾纠纷层级调处、法律援助、专案突破,建立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的“三调联动”机制。一是全面推行层级调处。按照“一表一卡两办法”工作要求,将矛盾纠纷调处划分为五个层级,即:网格员(村民小组长)、村人民调解员(村驻片干部)、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乡镇分管领导或工作专班,明确各个层级矛盾纠纷调处范围和内容。并出台《矛盾纠纷层级管理实施办法》和《将矛盾纠纷引入诉讼渠道提供法律援助实施办法》,分别就层级调处程序(逐级调处,不得越级)、层级调处不成后引入法律诉讼渠道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形成完整的调处工作机制。二是建立健全法律援助模式。全面推行“四个一”法律顾问工作模式:乡镇有一个法律顾问团,村有一名法律顾问,网格有一名法律宣讲员,农户有一个法律明白人。法律顾问团及顾问在各村、社区设立“法律诊所”,开展“四诊服务”(入户“问诊”、定点“义诊”、定期“巡诊”、集体“会诊”),通过面对面交流,为人民调解提供法律支持,及时调处各类矛盾纠纷。为延长服务时效,还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团便民服务卡”,卡上注明律师联系方式及擅长代理的案件类型,方便群众进行法律咨询。三是专题研究重大疑难积案。组建市处理涉法涉诉和重大疑难信访问题顾问团,聘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教授、财经学院副院长麻昌华出任团长,聘请州、市13 名资深律师担任顾问团成员,履行处理涉法涉诉和重大疑难信访积案工作的受理、评查、会审等职责,并将律师进信访接待大厅、进疑难复杂信访案件常态化。这几大举措疏堵结合,标本兼治,有效保障了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许多积压多年的矛盾纠纷案件得到根本解决。今年1-10 月,全市共调解矛盾纠纷2426 件,调解成功2311 件,其中村(社区)调委会调解2178 件,占调解案件的89.78%;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15 40 人,防止群体性上访101 858 人,防群体性械斗2 16 人。基本实现小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疑难复杂纠纷不出乡镇、重大群体性纠纷不出市。

三、突出三级共促,着力打造规范化预防机制坚持防治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着力推动市、乡(镇、办)村三级共同促进矛盾纠纷排查和矛盾风险预防工作。一是做好矛盾纠纷风险排查。围绕市委政府中心工作,在重大活动、重要节点和重要时段,联合多部分多层级,深入排查矛盾风险,及时发现有可能导致矛盾纠纷的潜在因素,避免群体性事件发生。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第一时间发现纠纷,及时就地化解,以免扩大化。指导受聘法律顾问团及相关顾问,重点围绕项目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疑难信访问题等重点领域,开展走访座谈,了解社情民意,排查矛盾风险,并促进干部依法化解矛盾,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今年1-10 月全市各人民调解组织排查纠纷7777 次,预防纠纷1735 件。二是做好普法宣传。结合“法律进村 法律便民”工作推进,在全市各村建立“法律书屋”,让人民群众方便快捷的学习法律知识,自觉运用法律有段维权,用法律法规规范自言行,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积极利用群众会、屋场会、专题会、培训会、法律援助宣传周、送法到家、送法下乡等形式,开展普法教育活动,大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人人学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三是强化领导干部法治理念。引导领导干部学法、懂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特别是重大事项决策,邀请律师顾问团全程参与,做到事前充分论证,事中突出监管,事后问责问效,避免决策失误、行为失范,从而减少不必要的矛盾纠纷。四、突出三措共举,着力保障规范化调解成效

人民调解内容多、涉及面广、工作繁重,必须巩固好已有成果形成长效机制。恩施市着重突出思想保障、物质保障和人才保障,三措并举,全力保障规范化调解工作的持续开展。一是加强党的建设,做好思想保障。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恩施市人民调解工作之所以卓有成效,关键在于党的领导,关键在于自上而下的全面推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特别是人民调解工作,支持各部门单位大胆创新矛盾纠纷调解的方式和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在具体工作推进中,活跃在一线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则起到了很好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二是列支专项经费,做好物质保障。为支持法律顾问模式,出台《恩施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工作经费保障办法》,将法律顾问制度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市、乡财政每年预算工作经费,由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实行案件化解奖励制度,每个案件给予咨询费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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