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固定资产作为高校拥有和控制的一项资源,其会计核算应当与高校管理与发展目标相适应。以企业固定资产会计核算为参照,结合高校管理与发展目标,探索高校固定资产会计核算的改革方向,以及高校固定资产计价、计量、处置的会计处理方法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高校;固定资产;折旧;减值 经济师论文发表 经济学论文发表 会计论文发表 财会论文发表 高级会计师论文发表 经济论文发表网站
一个经济实体的经营管理目标决定了其会计核算基础与核算方法,在不同的会计核算基础下,固定资产的核算方法有很大的区别。固定资产作为企业拥有和控制的一项经济资源,其经营杠杆作用使企业非常重视对于固定资产所产生的经营风险的管理,在企业长期的会计实践中,形成了一套非常成熟的固定资产核算方法。高校作为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在中国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而固定资产是高校从事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各项工作的物质基础,高校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管理直接影响到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质量和效益。2010年年初,最新《高校会计制度》试点工作在中国人民大学正式启动,新制度的基本理念是引入权责发生制,要求事业单位计提折旧,进行成本核算。为了适应新制度关于会计核算基础及核算方法的变化,高校固定资产会计核算应借鉴企业比较成熟的核算方法,探索出既能全面客观地反映固定资产价值,又适合高校特点的固定资产核算方法。
一、高校固定资产会计核算的特点
高校固定资产是指为高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高校管理与发展目标是培养人才,发展教育事业,区别于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其固定资产作为一项教学资源进行管理,只需要简要的列示在财务报表上,以反映高校拥有多少教学资源。根据事业单位经济活动的特点和简化适用的原则,高校固定资产核算采用简化核算的方式。
高校在取得固定资产时,视资金来源的不同列作当期支出或者减少修购基金,并相应增加固定基金;处置固定资产时,在减少固定资产的同时,相应减少固定基金。除了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之外,高校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与固定基金的账面余额是一致的。高校对固定资产的核算与企业相比有明显的区别:第一,高校购置固定资产发生的相关费用要列入相应的支出,同时通过“固定基金”账户反映固定资产占用的基金。第二,高校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会计报表只反映固定资产原值。第三,高校运用固定资产进行出租、联营等形式进行的创收活动,没有规范的核算要求。由此,在会计实务中引发了一些矛盾和问题。
固定资产是高校教学、科研的物质基础和必备条件,也是衡量高校办学规模的重要指标之一。随着中国高等教育事业的迅猛发展,高等学校固定资产的总量不断扩大,其构成亦日趋复杂,管理难度不断加大。高校投资主体、财政、国资委等上级主管部门对其要求越来越高,特别是高校的合并、扩招、后勤社会化等改革措施的推出更是给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如何提高高校固定资产管理与会计核算水平,促进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已成为当前高校发展过程中急需解决的问题[1]。基于高校对于固定资产管理发展的需求,简化的核算方式必须进行相应的革新,借鉴企业成熟的核算方法是非常必要的。
二、高校与企业关于固定资产会计核算的比较分析
(一)固定资产初始计量的会计核算
企业的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取得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包括为达到预定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一切合理,必要的支出。企业的固定资产作为一种特别的资产形式,是从流动资产到非流动资产的一种形式上的转化;从财务管理的角度来看,固定资产投资是在投资回收期内通过折旧费用的形式形成企业净现金流,进而完成其资产使命的。增值税征收转型后,企业在取得固定资产时,借记固定资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贷记银行存款。从会计账务处理上可以看出,资产只是形式上发生了变化。
高校固定资产按高校会计制度的规定分为七类: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交通运输工具、文物和陈列品、图书资料、其他固定资产。《高等学校财务制度》明确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 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 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2]。但制度同时规定,对于大批量的同类资产(如课桌椅)而言,尽管其单位价值可能低于规定标准,如果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此类资产也应作为固定资产。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种种原因,造成固定资产名称不清,价值限额模糊,将部分单价不足的也列为固定资产,或者应列入固定资产的却没入固定资产账,使得财务管理与实物管理脱节。
高校在固定资产初始计量时,根据固定资产的使用性质,事业部分仍按收付实现制作为会计核算基础,在购置时一次性记为当期支出,经营部分比照企业会计核算方法进行核算。在会计处理上,作为事业核算的固定资产在取得时视资金来源的不同借记当期事业支出或者修购基金,贷记银行存款;同时平行地增加固定资产及固定基金;作为经营核算的固定资产,按照企业固定资产核算方式核算。
(二)固定资产后续计量的会计核算
1.固定资产的减值。固定资产减值是企业资产发生了部分或全部的损失,体现在企业固定资产总量和相应期间的净收益的减少。通常资产在取得时,其购入的价格代表了当时资产在其寿命期内所能产生的经济利益,其账面价值与投资者预期的可收回价值应当一致。《企业会计制度》第56条规定,“企业应当在期末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应当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为了能够准确的反映企业所拥有的固定资产价值,在固定资产发生减值时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贷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并且规定减值准备不允许转回。高校固定资产按大类进行管理,为了简化核算,高校固定资产一般不计提减值准备。
2.固定资产的折旧。计提折旧是在固定资产的有效使用期内对固定资产成本进行系统、合理分配的过程。折旧概念是区分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重要标志,其概念基础是权责发生制以及体现这一制度所要求的配比原则。企业将折旧作为一项费用,归集到相应的期间费用或产品成本中,与收入形成配比。高校以计提修购基金的方式代替折旧,而修购基金是按照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与固定资产的原值和使用年限不存在配比性,不能准确反映当期成本和费用。
高校在开展教学科研事业的过程中,由于不核算教育成本,所以对于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然而高校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随着时间的推移,不管使用与否,使用程度如何都会发生各种损耗,资产价值也会随之减少,为了如实反映这种价值减少的情况,就必须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这样既可以建立符合高校内部资金循环和价值补偿机制,又能达到其资产价值管理和实物形态管理的统一。计提折旧必须根据固定资产的种类和性能,考虑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这样可以避免出现设备陈旧、老化、跟不上高校快速发展需求的现象。还可以掌握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原值和净值的变化规律,以适应当前高校改革发展的需要[3]。
为了更加准确的反映固定资产账面价值,高校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是必要的,但不需要像企业一样进行折旧费用的归集。在折旧核算的方式上,可以按大类计提折旧。高校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交通运输工具、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及其他固定资产七大类,各类固定资产的性能、用途、使用年限均有差别。除房屋以外的各种设备仅限于在用部分,未使用的不计提;对某些价值不发生损耗的文物和陈列品也不计提折旧[4]。图书折旧由于会计制度还是一个空白,折旧年限很难确定,考虑到现行高校的图书购置一般是稳中有升,也可不提折旧。
在折旧核算的会计处理上,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在严格划分各单位的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固定资产的基础上,分类核算。对于经营性固定资产的核算则与企业会计接轨,购置时不列支出也不增加固定基金,只增加固定资产,提取折旧时再记录进“经营成本”账户。(1)购入时,借:固定资产;贷:银行存款。(2)在使用期间选择合适的方法计提折旧,借:经营支出;贷:累计折旧。对于非经营性固定资产的核算仍然遵循收付实现制原则,购入时一次性列作支出,使用期间提取折旧时不再计入支出账户而是直接冲减净资产中的固定基金。(1)购入时,借:经费支出或事业支出;贷:银行存款。同时,借:固定资产;贷:固定基金。(2)在使用期间选择合适的折旧计提方法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借:固定基金;贷:累计折旧[5]。这样核算后,高校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就可以如实的在账面上反映出来了,一方面可以通过固定资产减去累计折旧得到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另一方面固定基金的余额即为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这也恰好体现了固定基金作为净资产科目的真正意义。
3.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固定资产后续支出主要是指大修理及更新改造方面的支出,凡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后续支出应该资本化,计入固定资产原值。
现行的高校会计制度下,高校固定资产核算除报废外,不计增减、不计提折旧,账面价值始终不变。高校在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不考虑资产更新成本,一个大型固定资产(如进口设备)的维修需要大量的资金却没有计入固定资产原值,而直接计人教育事业类支出。为了能够更准确反映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高校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应该仿效企业,对于在原有固定资产的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应按改建、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的变价收入后的净增加值,同时增记“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科目。
(三)固定资产清理处置的会计核算
企业固定资产的清理处置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处置发生的清理费用及相关税金扣除后,将净损益计入营业外收支项目中。高校固定资产的清理报废,一般设备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核销;大型、精密、贵重的设备、仪器报废,应经过有关部门的鉴定,报主管部门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财政部门批准,具体审批权限由财政部门会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规定。报废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应按减少固定资产的原值借记“固定基金”贷记“固定资产”,清理报废、毁损固定资产的残值变价收入和清理费用列入“专用基金—修购基金”。
由于高校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一旦需要更新或报废,由于缺乏可靠的依据,往往凭主观判断,要么提前报废造成资产浪费,要么因经费紧张迟迟得不到重置,随意性较大。因此从根源上还是要合理计提折旧,按期进行固定资产盘点,以准确的反映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三、高校固定资产会计核算改革的建议
(一)强化管理意识,提高内部控制水平,建立内审机制
固定资产管理意识不强,长期以来,受计划经济的影响,高校在固定资产取得以后,对其使用情况疏于管理,既不提折旧,又不核算教育成本,对财务管理特别是固定资产管理和教育成本核算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为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必须强化管理意识,制定规范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加强内部审计监督。
(二)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高校应该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以便在会计账上就能直观的反映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而不是按固定折旧率在账外估算虚拟折旧。只有这样才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高校固定资产的状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三)定期进行清理盘点,实时掌握固定资产实存情况
高校应该及时清理盘点固定资产,防止出现挂账而实物已经灭失的情况,造成有账无物,账实不符的情况。通过固定资产盘点,可以实时掌握固定资产实存情况,及时核销报废固定资产,解决固定资产重复购置和闲置浪费情况。
(四)加强会计人员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固定资产核算水平
高校对会计人员进行继续教育时,应该有针对性的对其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加强计算机知识的学习,培养一批精通固定资产核算细则的优秀会计人员。同时还要培养会计人员的创新精神,以适应经济业务不断发展的需要。
参考文献:
[1]杨静媛.高校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J].财会通讯,2009,(5):153-154.
[2]胡明友.高校固定资产管理的现状及对策[J].四川经济管理学院学报,2009,(1):30-31.
[4]刘烨,刘为民,等.高校固定资产核算现状和计提折旧减值的思考[J].农村财政与财务,2009,(1):11-12.
[3]宋桂彬.浅析中国高校固定资产管理[J].发展研究,2009,(2):78-79.
[5]梁长敏.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与核算存在若干问题及对策[J].现代商业,2009,(3):254-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