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突发事件与突发事件报道
国务院在2006年1月发布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对于“突发事件”进行了如下定义: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四类。
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在这其中,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和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突发事件的特性决定了公众对于信息的需求更为急迫,因此,为了满足公众的知情权,要求突发事件报道具备更高的新闻价值与传播价值,因而其影响力也特别大。诸如当年的“非典事件”、“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冰雪灾难”、“汶川地震”、“海地地震”到当前的“日本地震海啸事件”,一系列的突发事件使得媒体将受众的议程设置在对于突发事件的报道上。
二、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报道差异及其原因
传统媒体具有的四大传播特征,即广播特征、公开传播特征、机构传播特征和传播流程专业化特征。这些特征往往就决定了他们在传播过程中将受众突发锁定在规模众多、数量巨大的人群身上,而信息在传播过程中也没有针对的对象,存在着传播受众不明确的问题。受众分割理论显然没有任何应用,故其传播效果也不佳。
随着新媒体的兴起,传统媒体遭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新媒体满足了个人话语的表达,从前“听话”的受众变成了能够拥有“话语权”的“说者”,尤其是随着自媒体的出现,原来的受众可以任意地选择媒体并改变媒体的话语。在这一背景下,“碎片化”成为受众市场的趋势,从而迫使传统媒体将原有传播受众最大化的传播方式转变为针对特定人群以追求良好效果的窄众传播;更重要的是新的技术创造了媒体的互动功能使得传播由单向转变为双向互动。 “媒介即信息”的理论得到了最大应验。
新媒体涵盖了人内传播、人际传播、群体传播、大众传播等形式,也正是这些传播模式的融合趋势以及其一体化使得新媒体在信息传递中呈现出高速、高质、超量、多样的特征。新媒体对于突发事件的报道“快”字当头,网络媒体可以在最短的时间里设置新闻专题板块和讨论社区,“网民”可以通过网络第一时间得到关于事件的最新、最快的报道,也可以通过博客、微博发表自己关于此事件的观点。相比之下,传统媒体则稍显落后:报纸和杂志需要一定时间的撰稿、出版、印刷等程序;广播需要改变原有的播放节目顺序并且能够在第一时间拿到“一手”材料;电视媒体除了能进行电话连线和口播新闻的报道形式外别无他法。
不仅如此,针对国内的突发事件报道还可能会因为传统媒体强大的影响力遭遇到相关的人为性因素的制约,这使得关于突发事件的报道在时间上和内容上大受影响。突发事件发生地的政治权力对突发性事件报道进行强有力的操控,时至今日,仍有一些地方官员认为,突发事件报道是负面信息,通常会压制或隐瞒信息的传播,禁止媒体报道,严防走漏消息;还有一些官员担心事情“曝光”后会影响自己的仕途与前程,就故意回避事实真相。正是基于以上客观存在的因素和主观人为的因素,使得传统媒体在突发事件的报道中往往畏首畏脚。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关于国外的突发事件的报道却呈现出一派繁荣的“新闻景观”,如“911事件”、“伦敦地铁爆炸案”、“俄罗斯人质劫持事件”、“海地地震”以及“日本地震海啸”等。对待国外突发事件的报道,国内媒体突破了一切瓶颈,呈现出如实、准确、权威、深度的报道,改进报道模式、破除人为因素、注重文本建设,这些都为传统媒体在面对新媒体冲击的情境下如何改进报道策略提供了模板。
三、新媒体语境下传统媒体报道突发事件的策略
突发事件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更容易吸引受众的注意,因此如何做好突发事件的报道也正是衡量一个新闻机构业务水平的标尺。尤其是在市场化运作下的新闻机构,媒介的公信力直接影响到媒介自身的生存与发展。美国有线新闻网CNN因为在海湾战争中连续24小时不间断报道闻名天下;阿富汗战争也使得名不见经传的卡塔尔半岛电视台成为阿拉伯语系的“发言人”;伊拉克战争的报道也让人们初识了央视的巨大潜能。
正如前文所言,新媒体以摧枯拉朽之势席卷了整个传媒市场,不断分食着传统媒体的受众和广告市场。在突发事件频发的今天,新媒体在报道中以其得天独厚的条件往往成为受众关注的焦点,如在报道时间的维度上较为突出、较为全面;但也有着天生的顽疾,如报道不够深入、不够透彻,这为传统媒体在与之竞争中提供了发展空间,本文认为毕竟在新闻传播的过程中还是“内容为王”。
(一)公开:保障公民的知情权
相比新媒体,传统媒体的报道最主要的特征就体现在能否将有些信息公开,因此,公开性成为媒体要面临的首要任务。因为传统媒体强大的社会影响力使其在选择新闻报道时要十分慎重,否则会引起社会大的动荡和人心的不安。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制度层面上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在此之前,各种相关因素,尤其是地方保护主义,制约了传统媒体在报道突发事件上的报道,往往导致传统媒体在报道上处于“被动” 状态。因此,突发性事件报道的及时公开、信息透明,理应成为新闻常态。只有这样,才能切实有效地促进突发性事件的妥善解决。
2008年的贵州“瓮安事件”是国内突发性事件报道的分水岭。在此之前,人们通常把对突发性事件的报道视为负面信息,严加掌控。不管什么地方发生突发性事件,往往都将有关信息屏蔽起来。因此,国内媒体在2008年之前对突发性事件的报道十分有限。贵州“瓮安事件”发生以后,媒体对突发性事件的报道趋向公开化、透明化,突发性事件报道开始大量进入公众的视野,标志着突发性事件报道的政策转向。贵州“瓮安事件”之后,重庆出租车罢运事件、云南孟连事件、甘肃陇南事件、海南东方事件、吉林通钢事件等等,都得到了媒体相当真实而客观的报道,体现出历史性的进步。
以“日本地震海啸”为例。央视、新华社、《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传统华语主流媒体在第一时间报道了关于日本地震海啸的新闻内容并及时更新,在面对突发事件报道时将事实真相完全公开在受众面前。早在3月15日卫生部就对外公布了“核辐射事故医学应急问与答”,给民众普及防辐射知识。中国国家质检总局在3月25日连续发布两份通告,称无锡和厦门分别发现日本籍入境旅客和曾停靠东京港的入境船舶核辐射放射性异常;3月26日,在我国黑龙江省东北部空气中发现了极微量的人工放射性核素碘-131,初步确认系来自日本核电站事故放射性物质的释放;3月27日,我国黑龙江省东北部空气中继续检测到极微量的人工放射性核素碘-131,水平较昨日没有明显变化;3月29日,在我国东北、华东、华南、西南、西北、华北部分地区空气中新监测到来自日本核事故释放出的极微量放射性核素碘131; 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国家核事故应急协调委员会办公室 、中国气象局、国家质检总局纷纷通过传统主流媒体向公众传达每天全国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空气吸收剂量率、我国核电站周围环境空气吸收剂量率情况、国家相关部门和专家研判影响、公布气象对核污染物扩散的影响以及确保日本输华食品产品的质量安全。正是这种信息的及时公开才没有出现公众的谈“核”色变,而是处之泰然。这一系列的信息公开说明:新闻媒体能够及时将突发性事件以及政府的应对举措公之于众,增加社会的透明度、减少信息不对称、有效引导社会舆论,在某种程度上说是媒体帮助政府化解社会危机的有效途径。
(二)权威:力争事件的发言人
在突发事件面前,新媒体的“以快制胜”原则往往能够在瞬间满足受众对于事件知情权的渴望,但是长久看来并不一定能够得到受众的广泛认同。突发性事件往往在发生之后,传统媒体发布的新闻稿的信息量不足使得网络新媒体活跃起来,但人们仍然十分期待权威机构及时发布翔实可靠的信息。只要是传统媒体发布的信息,在社会上还是会有广泛的认可度,传统媒体记者发出的报道也成为各网络媒体争相转载的信息来源。这说明在纷乱的信息面前,提供权威的信息十分必要而关键。此时,传统媒体正是凭借自身的品牌优势和权威性的媒介形象,以压倒性的优势战胜新媒体。
2011年3月11日,日本东北地区宫城县北部发生9.0级大地震,并引发海啸。在当下的日本地震海啸事件报道中,传统媒体借助自己在媒体中的权威性,继续在策划选题、报道相关信息和“谣言”的粉碎上为灾区人民和关心灾区重建的人们提供详细、权威的报道。2011年3月11日14时3分,央视报道了日本发生地震的消息,并及时更新最新报道;新华社也在第一时间向外公布了该消息;《人民日报》于3月12日在头版刊登了有关日本地震的消息,这些传统媒体的权威发布为受众接受最新、可靠的信息提供了有力保证。尤其是在出现社会秩序混乱或市场秩序遭到破坏的时候,传统媒体的权威地位更是不可撼动。在3月15日,部分省区的市民开始收到来源不明的短信息;3月17日,网络媒体纷纷报道日本地震可能引发的核辐射,海水受到污染,食盐价格受到影响,这些流动的“谣言”引发了中国大陆出现“抢购食盐”现象,对此,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传统媒体予以澄清,中央电视台的《新闻1+1》在3月18日制作了《危“盐”耸听为哪般?》,随后社会上的“抢盐风波”算是得到了平息;随后的3月23日《新闻1+1》又播出了《先抢后退,一“盐”难尽》,在这段时间里中央传统媒体和地方传统媒体纷纷出来“辟谣”,粉碎了不实的报道带来的社会市场的混乱。这一系列的事情说明以报纸、广播、电视为代表的传统媒体在突发事件的报道上的优势之依然存在,这种权威性也是新媒体所无法比拟的。
(三)深度:探究事件的真相
新闻讲究的是用事实说话,这里所提及的用事实说话不仅仅是一种方法,而是一种理念。新闻的深度成功与否在于理念而不在于技巧,用事实说话的深度报道模式强调的并不是在新闻报道中大量地罗列新闻事实,而是看这些罗列的新闻事实之间的关系,正是这些关系体现出报道内容的深度。
面对突发性事件,新媒体的记者往往依赖官方的“通稿”或“小道消息”,不作深入的采访调查,失去了呈现事实真相的机会。通常情况下,突发性事件现场混乱,情况复杂,要探寻事件真相,记者不仅要深入现场获取第一手资料,了解事情的细节,还应深入调研,在采访不同对象的过程中不断求证。
从3月25日以来,国民对于来自日本的核辐射纷纷表示担心,尤其是在东北地区出现的极微量的人工放射性核素碘-131,中央电视台在3月29日的《新闻1+1》中做了《透明的核安全网》一期节目,深刻剖析了国民在面对任何一个突发性的事件时所具有的心理需求,并提出如果想要让大家拥有一种安全感需要有三个重要的因素,即政府公开、透明并且提供真相,有切实的方法真的能做到公开、透明和提供真相,公众相信你提供的是公开、透明和的确是真相。评论员结合了前段时间出现的“抢盐”现象分析为何公众在这次“核辐射”问题上没有出现社会恐慌,记者结合公众关注的相关问题采访了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安全所所长苏旭,在采访中让权威人士说话,实现话语权的转移,进而展现文本的深度。评论员还分析了部分公众在揣摩专家在讲这些常识的时候真正的意图是什么,意图是为了平息公众的恐慌情绪还是把真相告诉公众以及如何建立这种信任等问题。3月30日的《东方时空》把核辐射作为头条新闻进行重点报道,采用专家连线、采访相关人士、解决公众关注的主要问题等方式进行深度报道。新华社也针对当前的核辐射问题进行了相关报道:《什么是放射性铯,有哪些应用和健康危害?》、《如何处理受放射性物质污染的食物和饮用水?》等问题。
相比之下,有些网络媒体的记者在没有深入采访的情况下,相信当地有关部门的片面之辞,作出不符合实际的报道。这种不尊重事实真相的做法,不仅不能引导舆论,稳定社会,反而会激化矛盾,阻碍问题的解决。大公网网友评论称:“‘不明真相’的群众似乎越来越多,越来越容易被煽动,而没有一家电视台和其他媒体对真相有深入的报道。”这充分体现了人们对新兴媒体采访不深入现象的不满,也反映了人们希望传统媒体在关键时刻能够提供可靠和有深度新闻报道的迫切愿望。突发事件的发生时,新媒体在报道中的种种弊端也暴露无遗。新闻中深度体现在要尽可能的全面、系统的呈现事实与事实的关系,其旨趣要超越事实、揭示真相。
通过这次的日本地震海啸的相关报道,笔者认为,传统媒体在面对突发事件时依然有着自己得天独厚的优势,并不是不能经历风雨的“洗礼”。但从中也不难发现在新闻及时的更新上还是新媒体占据了一定的优势。传统媒体必须顺应技术变革的潮流,在文本内容的公开性、权威性和深度性上继续深入做文章,才能真正实现与新媒体的融合,实现新闻传播效果的最大化。
注释:
[1] 本文系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新媒体语境下突发事件传播与管理研究”的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