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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1年1月06日 10:36
精神分裂症是一种常见的病因尚未完全阐明的精神疾病[1],约占住院患者的60%左右。对精神分裂症患者康复期开展心理护理,可纠正其不良行为、提高社交功能及劳动技能和生活质量,促进早日康复。为此,作者对康复期精神分裂症患者开展了心理护理,现报告如下。
1对象与方法
教学论文发表 1.1对象:选取2007年2月~8月在我院住院的实施心理护理的110例康复期精神分裂症患者为观察对象。入组标准:(1)均符合《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3版(CCMD3)[2]精神分裂症诊断标准。(2)精神症状缓解,自知力恢复/或部分恢复,病情基本稳定。(3)排除脑器质性及其他躯体疾病。入组病例中男66例,女44例;年龄14a~51a,平均(36±12.5)a;已婚69例,未婚41例;病程3mo~10a。
1.2方法:对入组病例实施规范化、系统化的心理护理,开展健康宣教。针对患者厌烦住院,期盼早日回家,重返社会以及自卑、怕被人看不起等心理特点,采用示范指导、训练和互教互学、互相督促等方法调动患者的主观能动性。加强社交与劳动技能康复训练,纠正不良行为及习惯。观察3 mo~6 mo。
1.2.1示范指导:示范指导就是训练患者重新学习正确的行为姿势,掌握与他人交流的技能与方法,鼓励患者仿效,改正不良行为及不良习惯。首先,医护人员向患者示范性的讲述与不同人群以及与异性交往的礼节、礼貌、行为举止,谈话时面部的表情与客人的距离等。示范走、坐、站的正确姿势。同时,讲授衣着整齐,关心他人与讲卫生的重要性。纠正不爱讲话,学会与人交往的方法,督促患者模仿学习。当患者取得一定成绩时则给予反复强化,最终使患者重新掌握正确的行为模式与技能。
1.2.2行为训练:训练从行为姿势,日常生活开始。培养患者不随地吐痰,不随地大小便,不随地躺卧。同时制定详细的生活制度,作息时间。从早晨起床、整理床铺、洗漱、就餐、洗刷餐具、集体活动,到晚上睡前洗脚等全部生活起居。在示范、训练与督促下,由患者自己独立完成。每天分别在上、下午由患者之间相互开展学习与他人交往的方法与技巧。工作人员边检查边指导,鼓励他们互帮互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凡是示范训练做不好或做的不认真的,工作人员则反复进行强化训练并协助其完成。指出动作不到位,做不好的原因,教其掌握正确的姿势及语言的基本要领。同时反复强调训练的目的就是为了重返社会和正常人一样为国家效力,帮助患者树立信心。我们在注重训练患者掌握劳动技能与纠正不良习惯的同时,更注重训练患者学习与他人交往的基本方法。如见到长辈与领导时如何请安问好,和同辈在一起时如何做到文明礼让,在谈及个人经历与家庭情况时如何掌握分寸,在与异性接触时如何做到既大方又得体。训练时间3 mo~6 mo。 1.2.3特权强化:特权强化也是心理护理的一种手段。当患者的行为姿势恢复正常并能自理日常生活,与他人进行正常交往时,给予一些特殊的待遇。患者经工作人员同意后可以自由出入病房,不穿休养服,自由外出购物。同时将患者的进步告知其亲属,以得到亲属的支持与帮助。患者外出返回病房后将自己外出后的所见所闻及感受与病友进行交流。激励其他患者积极主动的参与学习与训练。在患者及其亲属真诚的要求下,医护人员可以与其按AA制共同进餐,以示医患之间的人格平等。这也是增强患者自信心,消除悲观心理的有效方法之一。特权强化作为一种奖励制度,它对良好行为的建立,不良行为的纠正以及劳动技能、社交功能的恢复、巩固起着十分重要的激励作用。实行特权强化不仅能激发患者已经恢复的正常精神功能,同时可以减轻病源性退缩,是强化患者正常生活的激活剂。
2结果
经过3 mo~6 mo康复期的心理护理、示范指导与训练,本组病例收到满意的效果。不随地大小便,不正确的姿势完全纠正,能完全自理日常生活89例(81.95%);不正确的姿势基本纠正,基本能自理生活18例(18.05%);能与他人进行正常交往82例(74.55%);重返工作岗位能胜任一般性工作24例(22.66%);自己独立经营小本生意12例(11.8%);协助亲友经营小本生意28例(26.3%),康复总有效率达100%。
3讨论
3.1外界的不理解与人们对精神病患者的恐惧,使精神病患者的思想压力增大而导致自杀、自伤及伤人事件的不断发生。因此,了解康复期精神病患者的心理特点,有目的性的加强心理护理也很重要。恢复期的精神病住院患者常有度日如年之感,当精神症状缓解或消失,情绪稳定,自知力恢复或部分恢复,患者期盼出院与家人团聚,渴求重返社会,重新走上自己的工作岗位[3]。但患者往往担心家人、亲朋好友及社会歧视等;如何解决患者这些现实的心理问题是康复期患者早日全面康复的关键。
教学论文发表 3.2精神分裂症患者经药物治疗后症状可缓解或消失,但能否全面重返社会涉及到社会的诸多方面。在患者的治疗与康复过程中,所有的人都应该同情和关心他们,尊重他们的人格与劳动,鼓励他们积极向上的情绪与进步,谅解患者病中不理智的行为与言论,避免再次精神刺激,为他们的学习和工作提供方便。使患者愉快的生活和工作在社会大家庭中,这是康复期精神患者能否全面康复重返社会的重要因素。
3.3心理护理在精神康复医学中的作用是药物所不及的。良好的心理护理,是一种精湛的艺术,是一门特殊的技能。它要求护理人员不但具备必要的医学理论知识,还必须具备一定的心理学知识和修养。精神科护理人员还必须熟练掌握精神患者的护理常规与精神患者的心理特点。这样才能做好心理护理,促进精神患者早日全面康复。本资料提示,加强康复期患者的心理护理对调动患者的主观能动性,促进良好行为的建立,提高劳动技能与社交功能的恢复起着十分重要的激活作用[4]。
总之,通过加强心理护理,使康复期精神分裂症患者在信念上由悲观变为希望,在意志上由懦弱变为坚强,在情绪上由消沉变为积极向上,在心理控制上由盲目变为自觉,在接受治疗上由被动变为主动。心理护理能促进康复期精神分裂症患者的早日康复。
参考文献
[1]苏会英,杨菊美.精神病康复出院前心理调查及护理指导[J].中原精神医学,1999,5(4):242
[2]中华医学会精神科分会.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M].第3版.济南:山东科学技术出版社,2001:75~78
[3]张晓军,陈志恩,朱培俊,等.影响精神分裂症恢复的相关因素研究[J].中华精神科杂志,1999,32(4):209
[4]沈渔.精神病学[M].第4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1:3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