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美国是世界上教育最发达的国家之一,在高校师德规范建设方面积累了很多先进的经验。当前我国高校师德建设正处于关键时期,本文针对目前出现的诸多问题,借鉴美国的相关成功经验,提出了不断创新和完善我国高校师德规范建设必须建立科学、合理的教师评价机制,重视建立尊重与平等的师生关系,强化师德监督和激励机制,制定兼顾统一性和地方性的高校教师师德规范建设的一些思考和建议。
关键词:美国高校 师德建设 启示
前言: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一个学校能不能为社会主义培养出德智体全面发展,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关键是教师”[1]。而“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是人们对教师的普遍期待。从中可以看出,师德不仅仅是一个教师的品德问题,它应是一名教师所具有的职业素养的综合表现。师德建设是高校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合格的高校教师不仅应具有科学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以及为祖国高等教育事业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健康的心理素质,还要拥有新时代所推崇的新思想、新观念及具有时代特点的先进的道德意识。但是我们必须看到,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教师的思想状况也在不断发生变化,如有的教师思想政治观念淡薄,工作责任心不强,职业情感淡漠,学术作风浮躁等。因此,面对亟待解决的问题,我们应借鉴和学习其他发达国家的相关成功经验,探索和推行适合我国教育国情的高校师德建设规范。
当代西方社会非常重视师德研究,特别是美国的教育伦理学和教师伦理学水平较高,注意从心理学角度探索人与社会的适应性,探索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人格和行为规范。美国通过长期理论研究与实践成为世界上较早编制了具体的师德规范的国家之一。研究美国的高校师德规范建设,对当前推进师德建设工作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美国高校师德规范建设的特点
1.美国高校师德规范无统一规定,具有地方性和行业协会性
美国高校师德规范并非由联邦政府统一制定的,这是因为美国所具有的独特高校教育体制所造成的。美国大学有公立和私立之分,体现独立自主的办学原则。全国所有的各级各类高等院校都可以按自己所选择的方式针对社会需求办学, 每所大学,包括社区学院和其它高等院校,都拥有较大的自主权,他们会根据本校的具体情况,对老师提出相关的师德要求。
除此之外,美国还成立了各种各样有关高等教育的专业组织和行业协会。例如:全美教育协会、美国大学院校协会和美国社区学院协会等。美国高校师德规范主要就是由各州教师组织内部以行业规范的形式出现的。比如,全美教师协会是美国其中一个教师协会,在该协会的网站上公布的教师道德指引清楚列出教师和专业教育者在处理和学生、同事、工作以及家长和社区关系时所应遵循的规则。其中在师生关系上有五点指引,包括依照法律和学校政策公正对待学生,按照纪律法律和学校政策解决问题;不能有意蔑视或贬损学生;促进学生的学习健康和安全;没有法律允许时不能公开学生的个人信息;不受个人喜好影响应将不偏不倚的事实教给学生。
纵观美国各州师德规范,大致框架、原则是相同的,但是分类的粗细、条目的多寡不尽相同,表现出很强的地方性和行业协会性特点[2]。
2.美国高校师德规范以法律为准绳,具有约束力和强制性
美国社会的道德和法律并不是两个完全分离的部分。随着两百多年来的社会发展,美国社会的道德和法律日趋重合。从社会的发展进程看,道德观念法律化的程度是判断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标志。一个社会道德和法律的重合部分越多,这个社会的文明程度越高。托克维尔说:“美国人爱法律如爱父母”,法律已经渗透到美国人的生活,无论是日常生活还是经济的、文化的、政治的、宗教等领域生活的每一个角落,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只要能够道德化的,几乎都已经法律化。美国是世界上把道德观念和法律观念重合得最多的国家。美国高校师德规范的形成也是在法律的框架下提出的,绝不是局限于道德的层面要求,而以法律的力量加强了其约束力和强制性,实现了道德法律化。
首先几乎全部师德规范都是由公民权利派生出来的,是遵循宪法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来制定的,其中身份平等、尊重各类服务对象是其精神实质。在此基础上又充分考虑高校教师职业特点,这种精神充分体现在教师与学生、教师与同事的关系当中,要求教师与学生交往时体现尊重与平等的原则,在与同事交往中体现协作和尊重的原则。总之,教师自身对职业道德要求的理解和践行都是建立作为一个公民或公职人员应
具备的基本道德品质和职业修养。
其次,美国民众非常热衷和依赖以法律的手段解决各类问题。由于法律赋予学生们权利来维护他们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美国高校的教师也同样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民事诉讼和法律诉讼。例如,美国大学里学生组织和社团繁多,在运作上也完全独立,可以发出学生们的声音,维护学生利益。以学生会为例,从历年选举到平时运作,都分为理事会立法会和监事会三方分权,犹如一个小型政府。若导师侵犯了学生的任何权益,或导师抄袭他人成果等做出了违背师德的行为时,这些情况学生只要向学生会反映,就会得到相应的反馈和处理,有时甚至会与导师对簿公堂,以法律武器来捍卫学生们的合法权益。除了学生会之外,学生们还会自发地组织各种维权团体,由于它们大部分在学校里已经长时间地存在和运作,一般说来,发出的声音都不容忽视。因此作为美国高校教师还存在因为不遵守师德规范而被起诉的危险,所以为了使自己在诉讼中免于成为被告的简单方法就是在任何时候,教师的行为都要符合道德和职业的标准。所以,了解和熟悉职业道德规范,对于美国高校的教师来说非常重要。这就使师德规范的作用显得更加突出而有力[3]。
3.美国高校师德规范重点要求建立尊重与平等的师生关系,具有以学生为本的特性
师生关系是高校教师工作关系中的核心。美国高校的师德规范没有提出师生关系的一般性原则,而是提出了教师如何对待自己的学生和对学生应尽的义务,体现了教师要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的具体要求。美国高校教师的责任就是“相信每一个学生的价值和尊严,帮助每一个学生认识到他作为有价值的、有效的社会成员的内在潜力,培养学生的民
主信念”。1975 年,《美国教育协会道德规范》明文规定,在对待学生方面教师应当做到:不得无故限制学生在求学中的独立活动;不得无故阻止学生接触各种不同的观点;不得故意隐瞒或歪曲与学生有关的材料;尽力保护学生在学习、健康和安全方面免受伤害;不得有意为难学生或贬低学生;不得根据种族、肤色、性别、国籍、婚姻状况、政治观念、家庭、社会文化背景或性别倾向,不公正地排斥任何学生参加任何课程、剥夺任何学生的任何利益、给予任何学生以任何有利的条件;不得利用与学生的职业关系谋取私利;不能透漏在职业过程中所获得的学生的个人信息,除非是基于必需的职业意图或法律的需要[4]。
除了这些规范中所体现的师生关系要求尊重与平等以外,美国高校还赋予了学生对导师进行监督的权利,这更加使得美国高校师生关系中的平等原则落到了实处。比如,在美国大学里,学生在学期末都会给授课老师无记名打分,由学生填写
4. 美国高校师德规范重视实践效果,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美国崇尚实用主义。美国人深信:特定的品质表现为特定的行为,所以在师德规范方面主要体现为具体的行为准则,可操作性强。美国的高校教师的师德规范条目不多,表述上多采用限制性语言(不准、不得之类),比如,1975 年,《美国教育协会道德规范》明确规定,作为一名教师对待职业应该做到:在申请教育职位时不能故意做出错误的陈述,不能制造与能力和资格相关的虚假材料;不能误传个人的职业资格和职业条件;不能协助任何在人格、教育或其他相关品质方面不合格的人成为专业教育人员;不能接受任何可能削弱或影响职业决议或行动的赠物、礼物或恩惠。可见美国高校对教师要求定调不高,但是师德规范的规定却很明确、很具体、更具有操作性,直接影响与限定教师在课堂内外的表现和教学行为[5]。
二、我国高校师德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我国高校师德的总体状况良好,但少数高校教师还存在着一些师德问题。这些问题虽非主流,但其危害性极大腐蚀着高校教师的群体道德,影响着高校教师的整体社会形象。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 对学生关心不够,师生关系淡漠。当前一些高校师生关系存在着很突出问题,比如,师生之间交往方式和机会局限,多限于课堂教学活动中,除此之外双方都少有互动;师生之间交往内容和深度有限,大多为课程学习方面的交流,缺少生活、情感、思想等方面的交流与沟通;这些问题导致高校师生关系日渐疏远、趋于淡漠。此外,还有个别教师认为大学生已经成人,无需老师多管,对学生疏于管理,甚至放任自流,不闻不问等。
2. 工作责任心差,不重视教书育人。少数高校教师对教学工作不够重视,特别如《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等重要基础课程,因学生教育效果短期内不好考量,所以不愿去花费气力,不去积极认真备课,不注意联系社会生活实际和学生思想需求对学生进行教育培养,上课照本宣科,淡然无味,学生也没了学习兴趣,把一门非常非常重要的事关大学生成长、树立人生目标和培养正确人生观、价值观的课程,变成了学生最不重视的一门课。还有部分高校教师在课堂上任意宣泄对社会的
不满情绪,或有意无意流露出消极的人生态度和价值观念,或发表违背社会主导价值观的错误言论,不能坚持以积极、正确的世界观感染和引导学生,严重扰乱了高校的教学秩序,在一定程度上引起了大学生的思想混乱和困惑。
3.学风浮躁,缺乏学术诚信。当前高校学术功利化现象比较普遍,突出地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学风浮躁。个别教师出现了急功近利、心态浮躁、不求甚解、治学不严谨等问题。如有的教师受利益驱动,不愿意从事基础研究,而追求那些见效快、经济利益明显的研究项目;有的教师不扎实研究和积累,单纯追求经济利益或其他好处。二是学术不诚信。个别教师缺乏诚信意识,在学术上表现为低水平重复、粗制滥造、泡沫学术、假冒伪劣、抄袭剽窃等行为。这些学术上的不诚信给学生们造成了不良的影响。
4. 师德意识淡薄,不具师表作用。当前少数高校教师尽管具有高学历高职称,但不注意自身的全面修养,师表意识淡薄,缺乏自尊自爱精神,甚至严重背离师德规范的要求,不能对学生起到表率作用。如有的高校教师严以律他,宽以待己,要求学生要尽好学生本分、好好学习,自己却对本职工作敷衍塞责、消极应付;要求学生遵守课堂纪律,自己却自由散漫、上课时随意接听电话等;要求学生用语文明、加强修养,自己却言语粗俗等等,所有这些言行不一的行为都对大学生的成长培养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三、美国高校师德建设经验对完善我国高校师德规范建设的启示
通过上文对美国高校师德规范建设特点的总结,并针对我国当前高校师德规范建设存在的问题,我们深切感到应借鉴美国相关成功经验,大力加强我国高校师德规范建设的步伐和力度,适应新时期对高校教师师德提出的新要求和新任务。我们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完善和改进我国师德规范建设工作:
1.结合我国实际教育状况,制定兼顾统一性和地方性的高校教师师德规范。在上文中明确指出,美国高校没有联邦政府统一制定和颁布的师德规范,而是给予地方更大的自主性,由各校和各州教育组织或行会制定具有地方特色的师德规范。而这与我国的高校教育情况不同,我国一般是由中央政府统一制定的师德规范。当我们论及高校师德规范时,通常是适用于全国广大教师的。但实际上我国幅员广阔,各个区域、各个省份、各个高校的情况千差万别,尤其由于各地经济发展程度不同,导致各地教育资源和现状也有很大区别,所以建议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和各个高校应在统一的基础上,针对自己的实际情况,结合当前我国社会发展和教育环境的新变化,精心制定具有地方特色的高校师德规范。
2.完善高校师德规范的制度建设,建立科学、合理的教师评价机制。由于中国和美国国情不同,中国无法照搬美国道德法律化的经验,但是我们可以最大限度的完善一些相关的制度建设,建立科学、合理的教师评价机制,以制度建设影响和规范我国高校教师的思想与行为。在现行的教师评价体系中,具有一些不利于建立良好教风的因素:第一,重科研,轻教学。特别是在职称的评定中,虽然在业绩考核中有业务工作、进修学习、教学工作等方面的内容,但是最重要的,决定职称晋升的因素还是发表论文多少篇、著作多少本、多少论文被SCI收录等。过分强调科研,会误导教师片面追求科研成果的获得,而忽略了教学水平、教学效果的提高,影响教学热情,影响教学质量,影响教书育人,师生关系也愈加淡漠。第二,不重视教师职业道德的评价。在现行的高校教师评价体系中几乎没有教师职业道德的评价指标,即使有,也很笼统、空泛,大多数在评价时都没有认真对待,这样职业道德评价的作用就没有发挥出来。没有良好职业道德约束的教师当然就不能履行教师的职责。所以,在建立师德考评指标体系时,一是要特别注意指标的选取;指标的选取原则上应依据师德规范,但内容应更具层次性和可操作性,同时注意指标权重的合理分配。二是确立科学合理的师德考评方式。要根据实际情况运用多样化的考评方式对师德进行评价,要把学生评价与同行评价结合起来,注重学生评价;把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结合起来,注重平时考核;把定性考核与量化考核结合起来,注重定性分析。三是注重考评结果的运用和反馈。考评结果要作为教师奖惩和聘任选用等的重要依据,作为教师长期考核的主要内容。同时,师德考评结果应及时反馈给教师本人,使其起到实实在在的激励作用。四是注重高校教师学术道德的考核。将学术道德引入教师考评制度,确立高校教师在学术道德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培养优良的学术道德[5]。
3.重视建立尊重与平等的师生关系,强化师德监督和激励机制,使师德规范具有可操作性。目前,尽管我国许多高校都制定了有关的师德规范、条例、制度,也在规范中规定老师应关心学生,平等对待,但是这些规定普遍显得空泛、笼统、弹性大、操作难,往往只有道德理想的制约引导而没有可遵循的具体制度引导和约束。因此,我国的高校师德规范建设应该走向朴素、具有可操作性,更加符合社会发展的实际。例如应建立学生对教师师德监督机制以及相应的激励机制可以更好的保障高校教师遵守师德规范。在处理师生关系上,强化学生对教师师德监督作用,一方面可以改善师生关系淡漠的现状,能增进教师与学生们的沟通和交流,体现师生平等的关系。同时,又可以实时反映出教师们真实的师德表现,不断督促教师们遵守相关师德规范。此外,要制定具体可行的师德奖惩标准,完善相关的奖惩制度,保障各项激励措施能落(下转第12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