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的教学评价体系,对教师的教学过程和学生的学习过程评价时,主要依据考试模式进行,对于教师的讲课方式和教学方法进行改进的作用以及提升学生的学习效果都不理想。但是由于学生在进入高校进行音乐专业学习之前,并不能接触到外国民族音乐,导致学生基本上都不具备这方面的音乐文化积累。因此,在进行教学时,教师需要与实际情况进行有效的结合,对学生的实际需求进行充分掌握。在教学过程进行评价时,不能仅仅只通过考试进行评价,还需要了解学生的实际音乐基础,并关注学生的进步情况,在进行评价时,需要依照公正公平的基本原则,帮助学生树立起良好的自信心,通过有效的教学评价实现教学的最终目的。对学生进行评价的重点内容,需要对形成性的评价进行重视,综合考虑学生在课堂上所表现出来的各方面的能力,对其音乐感知力进行有效的评估。其次则需要重视终结性的评价的重要性,通过对阶段性抽查以及考试等多种教学方式的有效应用,了解学生的实际学习情况。
对于教师进行评价时,则需要通过教学态度、教学方法以及教学效果等三个方面进行。首先是通过课堂内外的频繁交流,了解学生的实际反馈,获得更多有效的信息。其次,通过教师之间的评课与听课的评价对教学过程进行科学合理的展示,从其他教师处完成教学反馈信息的获取。
三、总结
综上所述,在全球化、多元化的文化发展进程不断加剧的时代,我国的音乐教学也得到了快速发展。各个高校在重视音乐教学的专业化发展的同时,也在探索多元文化的教学实践,“外国民族音乐”课程的教学模式转变,亦是重要的一环。然而由于该课程涉猎范围较大、知识面较广,导致在其教学开展的过程中会出现某些困难,而教师作为教学的主导,把握好当代的大学生能够紧随时代发展的潮流,满足社会对于高素质人才的实际需要。就必须重视“外国民族音乐”的教学模式转变,亦使用多样的教学方式,培养出具有全球性开放思维的综合性人才。
参考文献
[1]许佩晖.“外国民族音乐”课程教学初探[J].长春理工大学学报,2012.
[2]付菠益.多元文化背景下的“外国民族音乐”教学改革研究[J].沈阳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