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师范学院音乐学院
河南有博大精深的中华传统文化,而以活态形式传承至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其中占据了重要的位置,它们是中华民族的文化基因,也是民族生命力和创造力的重要体现。在历史上,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活态的,一直处在生生不息的变化中。如何将“非遗”保护工作与我省创意文化产业和经济建设有机结合,更好地传承、开发、利用优秀传统文化,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繁荣、大发展,是值得我们深入研究的重要课题。
河南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以音乐为主要表现形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类目的总称。本文中的“河南省音乐类非遗”是围绕河南省境内流传的、具有一定影响力的、被收录在《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中代表性项目》的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我们在发展非遗文化产业时不仅要通过音乐类非遗文化创意的市场化运作获得经济效益,而且必须重视其文化属性,使音乐类非遗文化创意的核心元素得到更好的保护和发展。
一、升级创意产品内容
1、内容作为创业产业的核心组成部分,在文化产业升级过程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音乐类非遗的文创核心是在对音乐内容保护与传承的基础上,进而对音乐内容进行创新,使之更符合现代人的审美需求,创造让消费者耳目一新的创意产品。
2、豫剧在创意产品研发中曾做出许多有益的尝试。河南电视台《梨园春》戏曲栏目曾面向全社会征集戏曲 FLASH 动画作品,这是以数字动漫的方式表达传统戏曲的大胆尝试。
活动得到了多家动画公司和诸多青少年动画爱好者的积极响应,共征得创意作品 300 余部,从中挑选出 30 余件优秀作品以视频播放的形式在《梨园春》节目和视频网站上进行播放,取得了很高的收视率和关注度。其中,多数是以大家熟悉的豫剧经典唱段为内容设计故事情节,以传统豫剧唱腔为音乐背景,形成“看动画,听大戏”的创新欣赏模式。这一大胆尝试激起了相应专业的创作热情,大家纷纷举起传承传统文化的大旗,参与到动画豫剧等动画戏曲的制作中,先后出现了《朝阳沟》、《木兰从军》等经典剧目衍生的戏曲动画作品。
这些作品和活动都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河南乃至全国动画戏曲的发展。
3、传统音乐作为现代生活必不可少的内容,要遵循产业发展规律,创造出不脱离传统并以现代生活为根本多种形式的创意产品。只有打开思路,大胆创新,开拓多种创意形式,才能让我省非遗音乐“活态传承”,重新焕发生机。比如,我们可以通过开发制作针对性强、特色鲜明、主题突出的各类非遗音乐或者教学小视频、微视频来凸显我省非遗音乐创意主题,提升音乐品味。加强非遗音乐与其他艺术形式的有机结合。可以在电影、视频、电视节目中使用非遗音乐元素;大力发展音乐创意衍生产品,小到充满设计感的IP形象开发,大到LED广告、非遗音乐主题展览等。利用一切资源,大力创作、运用、传播我省非遗音乐主题元素创意产品,升级创意产品内容。
二、完善创意产业链条
1、非物质文化遗产创意产业化的市场主体是文化企业。
为保障省内多项非遗音乐产业化的有效开展,需要进一步深化文化企业改革,使之成为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自我约束、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和法人实体。政府部门、非遗音乐传承人、企业、金融资本等要抱团形成合力,将非遗音乐创意化、商品化、产业化,打造以非遗音乐为核心要素的工艺品、旅游、培训、文博等多业态产业链。特别是可以集结多种非遗项目向产业园区集聚,搭建产销平台。通过培育非遗博览会、展销会、展馆、展区等市场平台,以企业、品牌的形象而非老艺人的个体形象,融入现代商业社会,走入寻常百姓家。
2、目前,非遗音乐的表演市场十分有限,主要集中在节日庙会、大型晚会或城市文化广场,且内容仅限于传统的文艺表演,并未与旅游景点进行有机结合。如果能把非遗音乐的文化元素融入到省内的文化旅游产业中,就能够带动省内各地区旅游产业的发展,拉动地区经济增长,形成良性循环。
三、健全制度政策
1、2018 年 3 月 12 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所举行记者会上,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恒明确表示,文化创意产业促进法已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五年立法计划。
2、河南省文化厅于 2017 年 4 月印发了《2017 年全省文化工作要点》,文件指出,要加快中原文化“走出去”的步伐。
为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业态、推动文化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培育形成文化产业发展新亮点,河南省财政下达了 5000 万元资金,用于扶持传统产品与新技术融合发展、动漫等在内的46 个新型文化业态项目。这些都为我省音乐非遗的文化创意产业道路打好了坚实的基础。
3、如果单纯依靠内源性资金,促进非遗项目创意产业快速成长的可能性较小,这就需要政府给予帮助和扶植,制定有利于“非遗”项目实施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把非遗项目产业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纳入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要通过建立“非遗音乐项目开发专项资金”,进行专项投入,建立完善的鼓励和激励机制,比如,对非遗音乐优秀的前期开发进行财政补贴,引导自主开发、独立生产的投资主体,申请享受国家有关税收政策等。
四、确立营销战略
1. 科学确定非遗音乐文化创意产品的营销目标与传统市场营销相比,非遗文化创意产品的营销目标是传递非遗文化而不仅仅是出售产品,只要消费者认同了产品中所蕴含的文化,产品的销售就水到渠成了。我省非遗音乐文化创意产品的营销目标可确认为省内地区音乐艺术的爱好者及国内国外广大的游客。
2. 创新非遗音乐创意产品的文化营销手段
要大力发展非遗音乐文化中介机构,充分发挥中介机构在推销文化产品和服务中的桥梁作用;同时,积极拓展文化电子业务,尤其是在全媒体时代,要全方面、综合地利用微博、微信、网站、APP、传统媒体等渠道,着力突出非遗音乐文化产品的文化内涵。
3. 丰富非遗音乐创意产品的内涵
非遗音乐创意产品的营销要把博大精深的河南中原文化内涵融入到产品设计当中,将传统的河南文化意蕴融入到当代人们的生活中,有利于非遗文化生命力和文化持有者的和谐发展,传承和发扬河南文化。
4. 科学评估文化产品的营销效果
在非遗音乐文化创意产品的营销过程中要不断进行调查评估,看文化营销中的文化是否被消费者所接受,是否促进了产品的销售,如出现问题,及时寻找问题的出处,化解危机。
五、培养文创人才
1、目前我省非遗创意产业化工作急需人才支撑,要培养并创建专业化的非遗人才队伍,就必须成立培训常设机构,通过与高校合作等形式培养既懂非遗文化、又了解省内文化创意市场状况的创新人才。
2、河南省各大高校应当从保护、传承与发展创新传统艺术的高度着眼,出台一些鼓励校园非遗传统文化发展的政策,从各方面激励学生学习地方戏曲的兴趣:考虑招收戏曲艺术特长生,使他们成为校园戏曲文化的领跑者;大力开展戏曲文化周,在音乐专业可以开设必修课;校园网站上应该设有戏曲欣赏的视频资料,为喜爱欣赏、学习戏曲艺术的学生提供方便。
3、目前省内已有多所高校在“地方戏曲进校园”方面做了有益的尝试并获得了收益。比如河南大学开设了“豫剧欣赏课”、河南师范大学建立“戏曲社”,洛阳师范学院开设的“河洛大鼓演奏课”等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这种成功的经验非常值得我们借鉴、学习和进一步推广。
六、重视品牌建设
1、在现代社会市场经济条件下,仅凭原始的传播方式或政府主导的推广模式已不能够满足非遗音乐创意产业的良性健康发展。在市场经济环境中,演出市场规模的扩大已不能仅凭政府的单方面推进,还必须注入新鲜的血液——这时,民营企业的注入与品牌建设就为非遗音乐带来了新的发展空间。
2、洛阳常龙河洛大鼓演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龙演艺公司)的诞生为河洛大鼓在民间的广泛传播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平台,为河洛大鼓的创意产业化良性发展寻找了一条合适的出路。公司为老艺人提供演出机会,提高艺人们的收入水平,增加艺人的演出积极性,根本上保证了河洛大鼓演出活动的持续进行。在演出活动缤彩纷呈的今天,想要获取观众的眼球,就必须有过硬的演出水平和高质量的演出质量,艺人演出水平的提高是首要问题。公司逐渐形成了“老帮带,进新人”的发展模式,由老艺人带领新晋艺人尽快掌握演唱演奏技巧,并成立了新老艺人共同组成的河洛大鼓艺术团。
基于河洛大鼓演出曲目老旧,难以吸引观众的现状,常龙演艺在总结了现有曲目的基础上,积极编创新的作品,让河洛大鼓以原生态的演出方式演绎现代社会生活,为河洛大鼓增添新的艺术元素,做新曲,编新词。在演出时,艺人通过用通俗的当地语言来叙述当下社会发生的故事或描述环境使观众入戏,这样既能使听众改变长时听老旧歌唱的乏腻 , 又能使听众身临其境 , 从而加强河洛大鼓的吸引力。
3、将文化创意产业导入非遗保护和发展领域是我省音乐非遗保护工作开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途径。音乐非遗保护工作和文化创意产业是双赢的结合,通过建立系统科学的非遗产业机制,不仅有助于文化创意产业自身的转型升级,更有利于非遗文化的保护与宣传,拓宽我省本土文化的认知度。
非遗文化传承离不开文化产业的推动,更离不开广大文化产业工作者的积极传播与有效引导。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自身的特殊性决定产业化运作是开展非遗保护工作的有效形式,是非遗保护工作有效进行的重要渠道和特殊载体。利用产业优势在我省非遗音乐传承保护工作中具有特殊意义,是我省开展音乐类非遗保护和创新工作的内在要求和必经之路。
作者简介:杨于佳(1987.1—)女,河南洛阳人,音乐学硕士,讲师。研究方向:音乐学。
课题:2018 年度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招标课题编号:2018B109
课题名称:新时代河南音乐类非遗创意文化产业发展对策研究
主持人:杨于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