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地理学(Physical Geography),地理学分支之一。研究自然环境或其组成部分的科学。按研究的特点,自然地理学可分为综合性和部门性的两组分支科学。综合性的分支科学有综合自然地理学、区域自然地理学、古地理学等。部门性的分支科学有地貌学、气候学、水文地理学、生物地理学、冰川学等。狭义的自然地理学仅指综合自然地理学,部门自然地理学已逐步发展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狭义的自然地理学仅指综合自然地理学。 自然地理学简史 人类的地理知识起源于远古时代。但自然地理这一术语始用于17世纪,至18世纪后半期已广为流行。自然地理学作为地理学中的一门学科,出现在近代地理学形成时期。自然地理学的发展大致可分为知识积累时期、近代时期、现代时期三个阶段。 19世纪中期以前,地理学以地理知识的描述性记载为主,自然地理知识作为地理学的一个重要方面,主要是了解地球表面的自然现象、记录山川形势、游历探索四方奇胜,进行探险、发现活动等。 早在公元前3000多年,古埃及人就开始观测尼罗河水位的变化。公元前5世纪,古希腊希罗多德在《历史》(又称《希腊波斯战争史》)一书中叙述了尼罗河夏季洪水的动态规律,并且指出河口三角洲是由河流带来的泥沙堆积而成。 以后,亚里士多德把地球表面各种自然现象作为土、水、火和气四种基本原质的统一体。埃拉托色尼计算了地球的周长,用数学方法研究、确立地球表面经纬度和事物位置的方法,奠定了数理地理的基础,并且将地球划分出五个气候带。在欧洲,整个中世纪是封建闭塞和宗教观念统治时期,地理学几乎没有取得什么进步。 15~17世纪是地理大发现时期,人类的地理视野大大地扩展,不但最终证实了大地球形说的正确性和地球存在着一个统一的世界大洋,还发现了洋流,确定了南北半球的信风带和对季风形成作出科学解释。这一时期收集的大量地表自然现象资料,为17世纪下半叶探讨海陆起源、植物和动物的分类等理论问题,以及综合地研究地球表面自然现象建立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