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加快中国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中,如何有效地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既是关系到国民经济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也是加快农村小康建设和实现农业现代化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改革开放以来,虽然吸纳了相当数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但从总量上来说,还远远不够,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基本状况尚未发生根本的变化。不容否认,向城市转移是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问题的一条重要出路,但并不是全部出路,更不可能是惟一出路。因此,当前我们必须探索出有效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途径来。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应该在于农业本身,即通过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拉长产业链,提高农业的附加值,来吸纳更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
关键词: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有效途径;农业产业化经营
一、中国农村剩余劳动力现状及特点 经济师论文发表 经济学论文发表 会计论文发表 财会论文发表 高级会计师论文发表 经济论文发表网站
世界经济史发展表明:在由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转变或由二元经济结构向一元经济结构转变的过程中,常常出现农村劳动力总供给大于总需求的状况,超过农村生产需求量处于失业或半失业状态的那部分劳动力就是农村剩余劳动力。如果按照刘易斯经典理论可以将农村剩余劳动力定义为:农村劳动力边际生产力接近于零时的多出的劳动力。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向城市转移,是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共同规律。但由于各国国情和所处历史阶段等差异,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道路和方式也就不尽相同。纵观西方发达国家,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途径主要表现为短期内靠剥夺农民的方式,迫使大多数农民与土地相分离,成为无产者,同时通过工业扩张、城市膨胀进行吸纳和消化这些廉价的劳动力,从而实现了工业化和城市化。然而,由于中国的社会制度和所面临的与其他国家不同的国情,如人口基数大、农村劳动力总数超过了发达国家的劳动力总和,许多农村还处于以家庭为生产单位的传统农业阶段等,由此决定了我们必须积极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农村剩余劳动力道路。当前中国农村剩余劳动力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农村剩余劳动力数量巨大,且呈现继续增加之势
中国到底有多少农村剩余劳动力?由于使用的测算方法不同,所以专家学者提出了不同的数据。如胡鞍钢2000年用耕地劳动比例法算出2.0538亿,蔡昉2007年基于统计数据直接推算出1.2亿,马晓河等2007年用农业所实际需要的劳动力算出1.14亿,程名望2007年用中国农村固定观察点办公室数据推算出1.5亿~1.7亿等等 [1]。党的十六大提出基本实现工业化是21世纪头二十年经济建设的主要任务,这意味着全国农业劳动力人数要从2006年的42.6%下降到30%以下。根据国家统计局2010年2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09年末中国总人口为133 474万,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53.4%,从总量上看,全国农村约有1.7亿剩余劳动力,而且每年还要新增劳动力1 000多万。此外,中国由于体制上的原因城市化发展水平一直落后于工业化发展,导致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和城市化严重的滞后于工业化进展,第二、三产业层次不高、比重仍然偏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途径有限。目前中国城镇化水平虽仅达到47.7%,据有关专家预测:随着中国城市化率的不断提高,今后几十年中国还将成倍地转移出农村剩余劳动力。根据联合国对农村人口转移的历史数据估测,世界发达国家的城市化率在2050年将达到86%,中国的城市化率在2050年将达到72.9%。这样2008—2050年期间中国必须转移出大概4.73亿农村人口,平均每年转移1 126万农村人口 [2]。因此,要将如此庞大的农村剩余劳动力顺利地转移到非农产业和城镇,可谓任重道远。
(二)农村剩余劳动力大规模向城市转移受阻
自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中国农村剩余劳动力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呈现出多种多样的转移方式,但归纳起来可以从两个角度分类:一是从地域空间看,可分为就地转移(离土不离乡、不离土又不离乡)和异地转移(离土又离乡);二是从产业空间看,基本上是由第一产业(农业)向第二产业(工业)和第三产业(服务业)转移。这些转移方式不是截然分开的,而是相互联系交织在一起的。就地转移中的离土不离乡是指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向第二、三产业转移,而不离土又不离乡是指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通过大力发展现代农业,调整产业结构,改革农业经营方式,从而就地扩展第一产业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吸纳能力。异地转移是指农村剩余劳动力离开家乡离开农业转移到城市的第二、三产业就业。
由于中国长期以来实行的城乡封闭的二元经济结构造成了巨大的城乡差距,致使改革开放后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始了向城镇、向非农产业转移,据统计,从1980—2009年大概转移了8 277万农村剩余劳动力,从而使农业人口占全部人口的比重由1980年的80.61%减少到2009年的53.41%。然而城乡统筹就业的矛盾依然很大,1.7亿农业劳动力处于失业状态或隐性失业状态,农村隐性失业率高达34.7% [3]。如此庞大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他们该去那里就业?诸多专家学者主张为了加快中国工业化、城市化的进程,农村剩余劳动力应该永久异地转移,即永久转移到城市,并且大力发展劳务经济,也曾成为了各地各级政府努力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当地农村经济的主要措施。然而现实并没有他们推理的那样完美。因为城市吸纳剩余劳动力的容量有限,还不具备短期内大规模接受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条件,与此同时中国城市经济结构调整本身已存在着严重的失业问题。据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公布:中国城镇登记失业率从2007年开始已经连续三年增长,由2007年的4%、2008年的4.2%上升到2009年的4.3%;到2010年年末,全国实有城镇登记失业人员908万,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1%。在刚刚闭幕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温家宝总理说“2011年要将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并且,2010年中国劳动力总量达到了8.3亿人,城镇新增劳动力供给为5 000万人,而从需求情况看,劳动力就业岗位只能新增4 000万个,劳动力供求缺口达到1 000万左右 [4],可见城镇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相当严峻。然而,城镇一直以来是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重要场所,城镇企业的发展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就业提供了大量机会。从2002年开始,城镇单位使用农村劳动力数增加较快,平均每年增加150万人以上,2002年增长速度超过10%,2004年达到15%以上。但从2005年开始中国城镇单位使用农村劳动力数量增长速度开始有所下降,从15.5%下降到2006年的12.2%、2007年的9.5% [5]。在中国城市就业形势严峻,就业竞争异常激烈的背景下,大量农民涌入城市由此产生了“民工潮”、“城市病”等诸多问题。因此,主张短期内大规模的向大中城市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做法不切实际。从当前中国就业环境来看,就地就近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更为迫切和必要,而各地的实践证明: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就地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最重要和最有效的一种途径。
(三)农村剩余劳动力受教育程度低且缺乏一定的职业技能
中国长期实行的二元经济结构所造成的城乡之间巨大差距,这不仅表现为经济和收入的差距,而且最根本的是教育程度的差距。由于农村教育落后,目前中高学历的农村劳动力仍然不多,低学历的农村劳动力占较大比重,同时又缺乏专业技能和一技之长。据统计,目前在农村剩余劳动力中,文盲劳动力占劳动力总数的9.9%,小学文化程度的占38.4%,初中文化程度的占42.4%,高中文化程度的占8.13%,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仅为1.18%。此外,在农业从业人员中,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人仅占0.68%。如此素质的人员来到城市后,根本不具备现代工业产业需要的知识及技能。所以,他们往往只能从事技术含量很低甚至是纯粹的体力劳动,如建筑、运输、保洁、搬运等行业的粗重工种的体力劳动。现在各地区政府已开始对农民工进行职业技术培训,但是他们从事非农产业的职业技能仍然非常缺乏,在非农领域的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直接影响了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规模和层次。而且从长远看,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兴起,社会劳动分工逐步由简单的体能劳动为主向复杂的智能劳动为主方向发展,这就使得低素质、低技能、体能型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将难以进入较高层次的产业,只能在低层次的产业中恶性竞争,使流入到城市的农村劳动力的就业领域越来越狭窄,同时也阻碍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大中城市的转移。
二、农业产业化经营是中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有效途径
农业产业化最早产生于20世纪50年代的美国,经过近半个世纪的发展和深化,已经成为世界现代化农业发展的基本模式。其基本含义是:以国内外市场为导向,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以科技进步为支撑,围绕支柱产业和优势产品,优化组合各种生产要素,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实行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一体化经营、社会化服务、规范化管理,形成以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集种养加、产供销为一体的农业经济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根据传统的三次产业划分,农业作为第一产业被界定为一种以自然物为劳动对象的初级产业,并且是与传统的、落后的生产经营方式和生产条件相联系的产业,并把农业产前和产后加工环节作为第二产业被界定为工业部门,把农产品流通作为第三产业界定为商业服务部门。这种划分事实上是把农业再生产各环节的内在联系人为地割断,把农业局限在仅仅是种植和养殖十分狭小的范围内,从而导致了农业产业链极短、内部的产业环节极不协调,产业规模得不到扩大,使得农业对劳动力的吸纳能力非常有限。然而随着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农业产业组织的创新,农业产业化把农业作为一个完整的产业来经营,使其成为一个多产品产出的部门,其经济范围包括农、林、牧、渔等业的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等多产品和劳务的生产,这使得农业与加工工业、商业服务行业等产业形成了相互渗透融合的趋势,农业从原来的第一产业领域扩大、涵盖到第二、三产业领域,把一、二、三产业有机地结合起来了,这就拉长了农业产业链,从而大大拓宽了农业就业空间,直接扩大了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需求,促使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农业、农村内部就业。正是农业产业化的这些本质特征使其在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问题上发挥出了巨大的效应:
1.通过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大规模开发生产基地,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从而扩大农业内部对劳动力的吸纳能力。中国农业产业结构经过六十多年的调整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由解放初的以种植业占绝对比重的单一农业产业结构(1949年,全国农业总产值中,种植业占82.5%,林业占0.6%,畜牧业占12.4%,副业占4.3%,渔业占0.2%[6])转变为了农林牧渔共同发展的产业结构,2008年,全国农业总产值中,种植业比重下降为48.4%,林业比重上升为3.71%,畜牧业比重上升为35.49%,渔业比重上升为8.98%,但是仍没有达到合理优化的水平。发达国家的农业产业结构中畜牧业超过了50%,而种植业低于50%,渔业和林业的产值比重也远远超过中国。与此相对应的是中国农业就业结构与农业产业结构基本一致:劳动力在种植业中所占的比重最大,达到了61.14%,林业为28.41%,畜牧业为8.92%,渔业是最低的为1.56%。根据就业结构与产业结构协调性原理:产业部门是就业的载体,产业结构的变动必然引起就业结构的变动。这样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就可以调整就业结构,而在农业产业结构中农林牧渔各业对劳动力的需求是不一样的。种植业属于土地密集型产业,而林牧渔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因此林牧渔业比种植业能够吸纳更多的劳动力。有研究表明,谷物每亩用工14人,蔬菜每亩用工62人,水果每亩用工67人,生猪每头用工21人,牛每头用工57人,淡水鱼每亩用工31人,由此可见,我们应该加快发展畜牧业、渔业和林业,从而大力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当然,要调整和优化农业产业结构,使其不断地向深度和广度进军,有一点是十分重要,即要使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有机对接起来。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龙头企业具有开拓市场,赢得市场的能力,是带动结构调整的骨干力量。从某种意义上说,农户找到龙头企业就是找到了市场。龙头企业带领农户闯市场,农产品有了稳定的销售渠道,就可以有效降低市场风险,减少结构调整的盲目性,同时也可以减少政府对生产经营活动直接的行政干预。此外,通过农业产业化的实施,大力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不断开辟农业发展新领域,如生态农业、绿色农业、立体农业,把优势产品扩张成优势产业、支柱产业,进而形成产业群,这样就可以拓宽农业内部的就业渠道,增强农业对劳动力的吸纳能力,加快和促进劳动力在农业内部的有效就业。
2.通过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由龙头企业对农产品进行精深加工,从而不仅提高了农产品的附加值,使农业的整体效益得到显著提高,大幅度增加农民收入,同时还增加了农民就业渠道。农民之所以增收困难,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收益仅仅集中在农业生产的产中部分。大量的产前和产后利润被非农部门卷走了,而通过建立“龙头企业+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形式,龙头企业同农户形成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联结机制,二者结成了利益共同体,从而打破了传统农业仅作为动植物生产部门的旧体制,实现由单纯从事动植物生产向以动植物生产为中心的产前、产后三个领域一体化的经营的转变,这就使融入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农民,不仅可以直接得到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利润,而且还可以分享加工和流通环节的利润,从而增加了农民收入,增强了其扩大再生产的能力。据研究现在农业产业化较高的发达国家,农产品加工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已达到8∶1左右,而在中国,即使是实行产业化较早地区,各类农副产品的加工增值率大多数也只有1倍以上 [7]。中国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实践也证明:农业产业化经营既可以大幅度增加农民的收入又可以大规模地解决农民的就业问题。据报道:截至“十一五”末,中国各类农业产业化组织总数约25万个,带动农户1.07亿户,农户参与产业化经营年户均增收2 100多元,分别比“十五”末增长84%、23%和59%[8]。并且随着农民收入的增加,农业与非农产业的收入差距不断缩小,从而间接减少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供给;与此同时农民收入的增加还能促使广大农民不断扩大对工业品的需求,这就刺激了对工业的投资,从而不断扩大了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需求。
3.通过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采取“公司+农户”、“农业合作社”、“中介组织+企业+农户”等组织形式把农户分散的小规模生产与大市场连接起来,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和流通的现代农业,这既可以延长产业链,扩大产业群,又可以吸纳更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中国实施了三十年,一方面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使中国的农业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另一方面形成了了土地分散、小规模经营的小农经济模式。目前中国大部分农村一家一户的小农生产仍然是其基本经营单位。如果按每个农户4个人口计算,根据2008年农村居民家庭2.18亩/人计算,中国农户户均耕地面积只有8.72亩,这恐怕是世界上最小的土地经营规模。这种分散的农户小生产不仅规模不经济,而且低下的劳动生产率和以初级产品为主的小批量生产,过高的市场交易成本,直接导致农业经营的比较经济效益低下,缺乏市场竞争力,在市场中处于不利地位,从而在客观上限制了农民进入社会化大市场的广度和深度。而通过农业产业化把土地流转到龙头企业手中,这样就可以大规模地组织分工分业生产,把分散的家庭经营纳入一条龙的生产经营体系,把分散独立的许多生产过程融化为一个社会生产总过程,以创造一种新的农业聚合规模,这就需要更多的劳动力来满足大规模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和流通的需要,从而促进了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吸纳。农业部2010年12月20日发布消息称,“十一五”期间,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势头良好,预计到“十一五”末,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超过35万家,实有入社农户约2 800万,约占全国农户总数的10% [8]。地处西部的边疆少数民族聚集地云南省,2010年预计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达到7 018个,出资总额44.7亿元,成员105万人,带动农户200万户以上 [9]。由此可见,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在健全农业产业化经营体系,完善产业化经营机制,推动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增加就业方面已经起到了相当大的促进作用4.通过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有利于从城乡统筹就业的角度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城乡统筹就业就是依照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彻底消除体制性障碍,实行城乡劳动力择业自由,不受限制地在区域和行业间自主流动,达到城乡一体化发展。中国传统的二元经济体制导致了城乡劳动力市场分割,阻碍了市场配置资源功能的发挥,劳动力供给与需求在地理上被割裂开了,即劳动力供给方在农村和中西部地区,而劳动力需求方在城市和东部沿海地区。劳动力需求和供给的短期变动信息一旦不能及时传递,任何一方都难以及时调整以适应另一方发生的不期变动,这就加大了劳动力市场波动,从而出现了农村劳动力过剩,同时城市却是“民工荒”,“招工难”的矛盾现象。因此必须打破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体制,加强城乡之间的关联性,将农民就业纳入国家统一的就业政策范畴,取消各种就业准入限制,逐步建立和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实现城乡劳动力平等竞争。而农业产业化的实施将使城市与农村发展和就业真正关联起来,这是因为:农业产业化经营可以促进城乡之间的资源、生产要素合理有序的流动和优化配置:一方面,龙头企业按照市场需求大规模地组织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这样可以带动农产品加工业、运输业、服务业、建筑业等产业的发展,同时又可以增加许多新的就业岗位,吸纳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另一方面,通过龙头企业还可以使城镇的人才、技术、资金、信息等更多地流向农村,与农业生产要素结合起来,形成产业聚群,从而做大做强农业产业化组织,更多地就地吸纳剩余劳动力。
5.通过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大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为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大量的就业机会。实施农业产业化必须具备比较完善的农业基础设施,或者说基础设施建设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必备条件,这样在实施农业产业化的进程中通过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为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大量的就业机会。目前,中国农业基础设施薄弱,抵御自然灾害能力不强,靠天吃饭的农业生产状况仍未从根本上改变。例如,2010年云南、贵州、四川、广西和重庆西南五省市遭遇百年不遇的特大旱灾。严重旱情已导致6 420多万人受灾,农作物绝收面积110多万公顷,直接经济损失达246亿多元。云贵川都是水资源比较丰富的省份,但是水资源利用率极低,并且大部分水库均是20世纪五六十年代修建的。这正如云南省委书记白恩培谈到云南旱情时所说的“云南对水资源利用不够,全省水资源在全国排在第三位,但水资源利用率只有6%,全国总体利用率在16%以上”。其实,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的问题在2009年就已经受到高度关注。2009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赴河北、河南、内蒙古、吉
林、四川、陕西等省区对农田水利建设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调研报告显示,由于国家财政投入不足,多数水利设施老化失修,一些地方在干旱面前束手无策,水利设施不堪重负。大型灌区工程设施的完好率不足50%,中小型灌区工程设施的完好率不足40%。绝大多数泵站的灌排水能力达不到设计标准,有的只有设计标准的40%左右,有的完全失去了灌排功能,全国大型泵站中急需改造的比例高达85%以上。中国农田有效灌溉面积占农田面积的48%,有一半以上的农田得不到有效灌溉,仍然“靠天吃饭”。为了彻底改变这种状况,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题目定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这是新世纪以来中央关注三农的第八个“一号文件”,也是新中国成立六十二年来中央文件首次对水利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文件明确指出:“水利是现代农业建设不可或缺的首要条件,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替代的基础支撑,是生态环境改善不可分割的保障系统,因此要全面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当然,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除了亟待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外,同时还必须加强农村交通通讯、农村电网、通信电视、生态保护等在内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这些建设不仅为农业产业化的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而且可以为农村剩余劳动力创造大批就业岗位,充分发挥农业内部吸纳就业的积极作用。
总之,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向非农产业转移是历史的必然,但这需要有一个较长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面对当前大规模的农村剩余劳动力需要就业,必须把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带动农村剩余劳动力充分就业的一个突破口加以大力发展。
参考文献:
[1]周晓津.中国城乡富余劳动力供给边界与规模测度[J].改革,2008,(9).
[2]蔡继明.城市化的脚步宜渐行渐快[J].人民论坛,2010,(7).
[3]朱翠萍,蒋智华.政府财政支出的就业效应与政策建议[J].云南财经大学学报,2010,(6).
[4]“十一五”期间转移农业劳动力4 500万[N].第一财经日报,2006-11-09.
[5]高双.中国农村剩余劳动力数量估计及转移空间分析[J].经济论坛,2010,(5).
[6]农业部计划司.中国农村经济统计大全(1949—1986)[M].北京:农业出版社,1989:110-111.
[7]芮萍.中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现状与思路[J].科技信息,2009,(18).
[8]中央政府门户网站,2010-12-20.
[9]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农业厅.云南省“十二五”农业产业化发展总体规划2011—2015年征求意见稿[Z],20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