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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效翻译理论的提出18世纪末,美国翻译理论家泰特勒(A·F·肠tier)在他的《论翻译的原则》( Essay on the Principles of Translation )里曾对翻译作过这样的描述:“在好的翻译中,原著的优点已经完全移注人另一种语言,从而使这另一种语言所属国家的人能够获得清楚的理解和强烈的感受,其程度和使用原著语言的人相等。由于他的理论直到20世纪50年代末才被译介到我国,所以,人们虽然对他的“三原则”比较熟悉,但对于未被他列人“三原则”之中的等效观并没有引起更多的重视。1862年,麦休·阿诺德(Mathew Arnold )在其文艺批评作品中也有过类似的阐述:“翻译作品对我们的影响应该与原作对其最初读者的影响一致” 1957年,诺克斯(R. A. Knox)在其On English Trans-lation(《论英语翻译》)一书中也主张译作应该“读起来与原作一样能给读者产生相同的兴趣和快乐”。毫无疑问,这些对理想翻译的设想都是建立在一种对穿行于不同语言文化中的、作为桥梁与媒介的翻译活动本身最好的期待上,它们都有着共同的哲学基础,那就是语言的可译性与共同性。事实上,在泰特勒、阿诺德等人看来,不同语言之间具有某些相同的或相似的因素或特点,因此,不同语言之间的交际是可行的。在语言的形上层面,这些因素或特点具有某种程度的“等效性”,而翻译的任务即是以不同的语言将这种“等效性”表达出来。
将“等效论”作为一个完整理论提出的是美国著名翻译理论家尤金·奈达(Eugene A. Ni-da ) 0 1964年他在《翻译学初探》( Toward a Sci-ence of Translation)一书中更是第一次明确指出:“译文接受者和译文信息之间的关系,应该是与原文接受者和原文信息之间的关系基本上相同,从而确立了“等效论”的基本内涵。1969年,奈达在《翻译的理论与实践》( The Theory and Practice of Translation)一书中提出了“动态理论(Dynamic equivalence )” (mss),使“等效论”进一步地明确化。到了90年代,奈达对于“动态理论”又有了新的阐述:“在这种翻译(动态翻译)中,不必担心接受者语言信息是否与原语语言一致,它们之间是动态关系,即接受者与信息之间的关系应与原语接受者与信息之间的关系保持一致”。在奈达的“等效论”看来,译作对译语读者产生的效果必须与原作对原语读者产生的效果一致。而这个相同或相似的效果最终是以译语读者对译作的反应作为检验的主要标准。这样,翻译活动就从传统单纯的线性语言转换活动转变成具有交际功能和负载了等效信息的语言编 码、传递、解码和接受的复杂过程。因此,翻译须随时顾及读者可能有的反应,翻译活动的服务中心应该从过去的作者转移到译作的读者。这里,奈达已经将翻译形态的“动态对等”(D一ETheory :1964)发展成为“功能对等”(F一E Theo-ry:1993),从而将“等效论”进一步完整化和系统化。而翻译界至今对他的“等效翻译理论”评价各异、褒贬不一。
二、等效翻译在跨文化交际传递中的信息流失 在翻译等效论看来,翻译其实是一种信息传递的方式,把一个原来用甲语言表达的信息改用乙语言表达出来,使不懂甲语言的人也获得同样的信息。因此,翻译既然是以不同的语言或形式再现原文所承载的文化或语言信息,这个信息应该可以是意义上的,也可以是关于某种文体的。译文要做到与原文功能等效,就必须充分考虑到原文的语境和文化指涉,甚至它最终的语用效果。在跨文化交际中,“等效论”视域下的翻译就必须充当语用交际的工具,翻译的过程其实就是一种交际和语用的过程。按照Nida的“翻译即是交际”、“翻译即译意”的理论原则,翻译活动中的译者既扮演着接受者的角色,又身临其境地充当着交际者。这样,译语的文化内涵和译语的产生语境就成为他首先要考察的重要因素。这时候他的翻译其实就成为了一种语用翻译,不仅要注重对原文意义的等效传达,还要注意挖掘原文某些话语在特定语境下的隐含意义。
但是,当一个译者将上文所提及的原语文化内涵、会话情景和隐含意义等因素一起考虑进翻译活动中时,在更多的时候,他无法全部做到。根据会话原则,在交际中对会话含义的推导是会话顺利进行的基础。但这个推导过程是很复杂的,尤其在文学作品中,话语往往承载了太多的语言信息或文化信息。那么,当他力图进人这种跨文化交际的会话情景中时,他既要表达出作者所要表达的意图,又要不露痕迹地揭示作者的隐含意义,而且这一切是建立在他将原语转换成另一种语言的基础之上,大量的语用翻译实践证明,这只不过是一种理想的状态。在真正的翻译活动中,无论是功能等效,还是语言等效,都很难成功。
正如金堤先生在《等效翻译探索》中所指出的:“对等从来就是一个相对概念。不同文化之间的差异是恒在的,文化因素本身是无法等效转换的。例如,客观地说,属于某种同一文明的语系内部,即存在着诸多的异质因素,如英国人与美国人在行为方式和语言表达上就有着很大的不 同。东西方人在思维习惯、美感和文化纬度上更是存在着很多迥异的地方。中国人表达的情感或处理问题的方式与欧洲人也就大相径庭。相对来说,中国人“喜具体,长归纳”,而西方人“喜抽象,长推理”。
文化与语言是互为一体的。正如Juri Lotman和Uspenskij所说,没有一种语言不是植根于某种具体的文化之中的,也没有一种文化不是以某种自然语言的结构为其中心的。中西文化的差异体现在两种语言上,从形式上来说,英语重逻辑、重组织,句子结构长,句子间的关联词丰富显明,且层次之间过渡清晰、有条理,句子呈“树型结构”;而汉语则注重整体结构,首尾呼应,并一般以动词为中心,构成层递式叠加,句式则呈“线型结构”。那么在翻译活动中,由于等效论鼓励的是译者译“意”,在内容和形式之间,在二者无法兼顾的时候,形式总是成为首先被抛弃的对象。而事实上,有时候话语的文化特色往往就附着在它的形式上。一种文化的语言一般都是具有别种文化的语言所无法替代的某种独特的形式,词汇本身意义的繁复、话语结构的灵活性与多样性等都是独一无二的。例如,当我们用等效论翻译爱·伦波的结构繁复、曲折幽晦的恐怖小说时,如果我们只将小说的内容或句段的意义传达出来,而将那些用以衬托恐怖气氛、制造神秘气息的漫长的句式和复杂的句法等形式因素舍弃的话(因为我们是无法在汉语中找到和它们具有完全一致的句式或表达),那么译文的读者就不可能像原文读者那样体会或享受到小说带来的巨大冲击和乐趣,而那些伴随着特殊形式的原语文化因素就会损失了不少。
因此,从文化转移的层面上来看,在跨文化交际中,等效论翻译具有极大的语用难度。在很多时候,它必然会损失部分甚至大部分的文化因素,因为它进行的前提是一种“功能”等效、交际等效,它重视的是交际的顺利进行和语义的准确传达。
三、等效翻译在译语文化的接受过程中的信息流失 正如上文所讨论的,在等效翻译活动的第一个阶段,当译者既作为原文的接受者又作为译文的传达者时,由于原语与译语的文化差异、译者本人对原语文化和语言的掌握程度、译者为了功能等效而有意识地对原语文化信息的选择、比附与传达等因素的影响,译文文本的面貌与原文文本的面貌就形成了一个较大的改变。这是任何翻译中都不可避免的现象,但由于等效翻译重在译意,这种损失就显得更加明显。但是,这还只是等效翻译活动中第一次信息的流失。等效翻译中造成信息流失的还有诸多的因素,如在翻译过程中,译者对译语接受者,即译文读者的接受因素的考虑、译者对原语文化的“归化”等。
正如接受美学所倡导的,接受者是任何进人交流或交际活动中的文本所必须顾及到的重要因素。当一个文本缺乏接受者的欣赏或解读,它就根本无法传播或流通。接受者是重要的媒介。而等效翻译理论同样对译语读者倾注了太多的注意力。如果依据等效论,译者在翻译过程中,就必然会为了译语接受者接受的需要而调整自己的翻译策略,有时甚至是舍弃了很重要的原文特色。在更多的时候,译语读者并非是等效论所描述的那种理想状态,而是层次不一、千差万别的。
等效论对译文“归化”的强调也同样会造成原语信息大量的流失。翻译有一个很重要的任务,即是将不同于本国文明或文化的那些优秀的外族或外国文化介绍进来,从而扩大本土文化的内涵,补充本土文化的不足。但如果我们按照等效论,在翻译过程中,较多地将具有特殊情趣或风格的异域文化比附、归化成本土的惯常所有或习以为常的东西,那么我们就会丧失一个拓展视域、改造文明、深化情感的大好机会;而翻译也就因此而变成“再创作”,即以原语文本为素材或蓝本的本土化创作,使原作所提供的原语文化信息大大缩减,结果会得不偿失。
综上所述,“等效论”由于对“功能等效”的重视而忽略了不同文化之间交际的文化因素的传递,译者在翻译过程中为了交际的目的而放弃某些难于传达的文化因素,从而导致部分原语文化信息的丧失。另外,由于“等效论”过分强调对译语读者接受的重视和接受的等效,因此大大地束缚了译者对原语文化、语言的自由选择和深度想象,把翻译活动局限在一个仅限于交际的、“归化”的浅层面,从而影响了不同文化之间的正常交流与互动,更使大量的具有异域美学价值及文化内涵的文化信息不可避免地流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