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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年9月07日 16:01
摘 要:人们相互之间如何达成正确理解是语言学转向后西方哲学的重大问题,戴维森从错误表达达成正确理解这一极端情况出发,从其内容与形式分析了理解所必需具备的核心环节:交流,而不是约定,直击了语言是语言共同体的约定的日常理解。这将有助于理论界进一步深入探讨语言的本质,推进语言学研究的发展。
关键词:语言误用;约定;前理论;后理论
语言学转向后的西方哲学中,研究者对通过语言人们如何达成理解这一问题争论甚多。欧陆一系的解释学理论所着重研究的是这一问题,英美一系于此也不遗余力。而两者在国内学术界所处地位却泾渭分明,前者的介绍与研究连篇累牍,而后者却鲜有著述。揭开英美解释学中可与伽达默尔相匹肩的唐纳德·戴维森的思想之一角,求教方家。
戴维森的思想是围绕彻底解释这一图景展开的,他认为交流中所需要的并不是一种我们通常所认为的语言,即句子与其意义的约定集合。就戴维森的该拒绝及其建构的语言交流模式疏导出他的交流理论。
1 荒岛模型与语言误用
教育论文发表 对于约定的拒绝,戴维森首先是从一个思想实验开始的。戴维森提出了这样一个理论模型来拒绝看似语言交流所必需的约定。在这一模型中,他假设两个没有公共语言的人被一起弃置于一个荒岛,而没有公共语言这一点在原则上并不会阻碍他们的交流:当其中一个人使用句子的时候,另一个能够理解说话者的意义。这一模型显示,在不知道对方的语言也没有共享句子意义约定的时候,正确理解仍然可以达成。因此,如果语言被看作句子解释的约定归属,那么它就不是交流所必须的。由此,戴维森拒绝了作为约定的语言。
在戴维森的这个彻底解释理论的标准模型中实质出现的只有交流的双方:说话者和解释者。这一思路他通过其师奎因继承自维特根斯坦,这种荒岛模型有助于我们摒弃一些在日常的语言交流中貌似所必需的因素,但是,这同时页带来一个问题:该模型是否适用于日常的语言交流?如果不适用,那么,戴维森对于约定的拒绝就是失败的,因此,他力图把这一模型转入日常生活,因为“解释的难题不仅是对另外一种语言而言的,而且是对同一种语言而言的” 。他通过处理语言误用来展示其对于约定拒绝的合理性,语言误用就是日常生活中的荒岛模型。
语言误用这个词在某种意义上显然预设了标准用法的存在,但这仅是一种假象,语言误用所揭示的是那些用约定无法说明的现象:在语言误用时我们依旧能够达成理解或解释。词语的约定使用正是许多哲学家或语言学家所设想的语言的标准状态,但这种状态是必需的吗?当讨论这个的问题时候,我们仍然无法脱离语言,但是此时所讨论的应当是语言的描述,也就是说此时的讨论与讨论所使用的语言来说是一种二阶关系。或者,我们不使用语言误用这样一个容易引起混乱的词语,而直接用不涉及约定的方式来描述它所指的现象:有些人有时候所使用的词语的意义与其他人使用时的或者与他从前使用时的意义不一样等,显然也能够消除对标准用法的虚假预设。
2 “前理论”与“后理论”
为了避免对于语言一词的使用,戴维森使用了两个新概念“前理论”和“后理论”来说明解释。前理论包括交流者带入解释的一切,比如对说话者信念和愿望的信念,对说话者实际使用句子传达内容的预期,等等。当说话者说话时,解释者用他的前理论来形成后理论。后理论是按照好意原则对说话者当前所说的实际解释。在最常见的环境中,前理论和后理论或多或少是一样的。这就是戴维森所理解的说话者的语言。戴维森喜欢强调词语误用,因为,虽然它们可能构成问题,却没有一个对解释理论真的构成挑战。所有这些现象都是语法错误,仅与前理论相关;而给出意义的是后理论,它并不参照判定这些现象为错误的约定。在实践上,戴维森并不拒绝约定的作用。“我们没有时间、耐心或者机会为每个说话者发展出一个的新解释理论” 但在每天的生活中,如果我们已经接受了彻底解释,约定就不是必要的。当我们形成后理论,我们实际上也就解释了人们的语言或者话语。约定虽然有着实用的价值,但并不是解释和交流的在其本质上所必需的。
对约定的拒绝实际上也就拒绝了“哲学家和语言学家所设想” 的语言,这是令人震惊的论断。所以它的首次发表就与其批评共同付印。一开始它就遭遇了各方面的责难。
(1)戴维森所描述的交流被认为只是“说话者的单边” 行为,而“语言误用是关于交流,交谈的,是说话者和听者的互相作用” 。这一责难将矛头直接指向了戴维森关于交流的整体架构。从彻底解释的荒岛模型中我们确实没有看到一个相互作用的描述。戴维森一开始也以语言学家的田野调查建立翻译手册和学习一门语言作为彻底解释的例子,表面看来,这两个例子应该更显示出一种单边倾向。那么戴维森是否真的忽略了交流的这一最基本直觉呢?戴维森阐述其理论建构目标时曾经说过:“我们想要有这样一种理论,它满足对真理理论的形式上的限制条件,并获得人们最大程度上的一致同意,也就是说,就我们所能告知而论,使库特(以及其他人)所说的话尽可能经常地是正确的。” “同意”也是奎因的原始翻译中的重要术语。当语言学家记下“兔子”作为对Gavagai的尝试性翻译以后,他必需以某种方式询问土著来检验该尝试性翻译,其中一种方法就是在下一次兔子出现时说Gavagai并观察土著的反应,看看土著是同意还是不同意这一话语。这种方法显然是达到同意的一种基本方法,从戴维森的外部论(externalism)立场,没有拒绝的理由。此时语言学家作为说话者希望土著用标准的约定方法把解释单字句“Gavagai”的意义理解为“兔子”,而土著此时作为解释者来解释Gavagai。在此,说话者和解释者进行了角色互换,从这个意义上看,戴维森的方法当然是说话者单边的,但是作为交流参与者的两个人——语言学家与土著——却有着一次相互作用。更进一步,土著对于Gavagai的同意或者不同意正是作为解释者对说话者的反馈。我们也可以类似地处理语言学习的例子。因此,戴维森并没有忽视说话者和解释者之间的相互作用。
计算机类论文发表 (2)前理论和后理论的区分。达米特认为“我们必需区分三个东西:语言;语言的意义理论和一个二阶理论。” 达米特把语言定义为“言语交流的一种存在样式” ,而意义理论则是“属于它的表达的内容的理论” 这一理论用以间接的说明语言行为,这里间接是说意义理论“自身不包含对说话者以及说话者语言或者非语言的信念、意向或者行为的指称,它把特定的理论术语如‘真’应用于语言的表达” 我们必需要有理论的不同等级,并且必须要有一阶理论,否则在逻辑上必然引起无限倒退。而现今我们只有语言一种现象,却有不同的理论对之做出描述。而意义理论显然是一阶的,那么,前理论与后理论既然描述的也是语言现象,我们就必须要处理它们和意义理论的关系问题。戴维森对前理论和后理论的描述是:“对于听者,前理论表达了他事先准备怎样解释说话者的话语,而后理论则是他实际如何解释这一话语的。对于说话者,前理论是他所相信的解释者的前理论,而后理论则是他希望解释者所使用的理论。” 按照这段引文,从说话者方面看,他的前理论应该是二阶理论,因为它是关于解释者的前理论的理论。而听者的前理论应该是一阶的,它可以被描述为听者对别人如何对他说话的一般期望的集。但同时后理论也应该是二阶理论,因为它们是在前理论的背景中建构起来的,它们是前理论的修改版。这也是对上一责难的继续纠偏。因为,说话者将听者置入自己意向之中,说话者并不是独白,而是力图使听者解释自己。对说话者前理论的分析构成冲突的中心环节。说话者的前理论可能是一阶理论吗?戴维森对说话者与听者的前后理论的描述的差别是与他一再强调的意义与信念的相互依赖不可分割的联系在一起的。对于前理论与后理论的理解不能够在彻底解释的框架之外进行,听者对于说话者的解释是遵循彻底解释的要求,在对听者的描述中之所以没有出现相信、意向于等二阶概念是因为他已经处在认为说话者句子为真的一般信念态度之中。所以戴维森的对说话者和听者各自理论的描述并不存在实质性的差异,“前理论与后理论的区别只是一个人希望某人用他或她所说的所意谓的和面临话语时他所判定的意义之间的区别。” 再次借重奎因的原始翻译,戴维森的描述更多地强调了原则性的东西,而忽视了对于解释过程的具体的细节的讨论。假设Gavagai最终的解释是“好大的兔子啊”,并且对于大小这些明显的事实土著和我们有共同的信念。土著说出“Gavagai!”,语言学家得出尝试性翻译“兔子!”,下次看见一只小兔子,语言学家说“Gavagai!”,土著表示不同意,直到看见一只大兔子,语言学家说出时土著表示同意,形成解释。这中间的尝试过程是前理论还是后理论或者两者都是?戴维森说:“当说话者和解释者交谈,他们的前理论越来越象;他们的后理论也是如此。当后理论一致时同意与理解的渐近线相交。” 前理论与后理论在交流过程中始终变动着,说话者所说的和解释者所听到的每一句话都有其前理论与后理论,一句话的说出是前理论与后理论的一个结点,当土著说出“Gavagai!”时,他有前理论与后理论,而语言学家翻译为“兔子!”时也有前理论和后理论,前理论与后理论并不象达米特所认为的那样一个是长期理论(long-range theory),一个是短期理论(short-range theory),两者都是变动的短期理论。达米特长期理论与短期理论的区分是想说明长期理论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由约定构成(具体的论证见评论)。它揭示出戴维森后来所承认的错误:“没有充分强调说话者群体内部大量的一致性所带来的实践的便利性。” 但是达米特本人显然把约定所具有的实践的方便性与戴维森所要寻求的对理解(解释)的必要规定性的目标混淆在了一起。那么,前理论与后理论究竟是什么呢?“为什么后理论该完全被称为理论呢?在我们的意识中的那类理论在它的形式结构上适合作为整个语言的理论,即使它的预期应用范围小得难以察觉。因此回答是当某时或者某地一个词或者短语取代了另外某一词或者短语的角色(或许,象前理论中所处理的那样),那么,这个角色的所有责任,以及它所蕴含的与其他的词、短语和句子的所有逻辑关系,都必须为后理论所伴随。一旦掌握到马勒普罗太太说‘墓志铭’时她意谓的是‘绰号’,那我们就必须给予‘绰号’‘墓志铭’在其他许多人那里所具有的能力。只有一种完全递归的理论能够公平对待所有这些能力。” 相应的前理论也应该是一个类似的递归理论。戴维森所认为的递归结构的模型包括如下几个要点:①有限的一些原初材料;②这些材料的一定组合原则;③前两者可以组合出无限多的事例。因此,前理论与后理论的基本形态应该是:①一些词语以及它们所意谓的意义;②词语的组合原则。或许我们可以把它们看做字典,但是这个字典并不是大家所共同拥有的,并且与实际发生的交流密切相关。需要注意的是前理论与后理论都是在一定意义上的完整字典。虽然后理论可以是在前理论基础上修改而来,甚至有时候是前理论的“大量复制” ,但后理论并不只是记录这些修改,它记录的完整的词语的递归结构。前理论与后理论都是一阶理论,它们是对意义理论产生的词语和意义对应关系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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