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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年3月09日 15:12
【摘要】2018 年4 月29 日上午10 时许,吴忠市红寺堡区东方裕兴商业广场项目正在进行五层设备用房B 段8-10 轴/A-C轴混凝土浇筑施工时发生模板支撑系统坍塌事故,造成现场已浇筑完成的框架柱和现浇板混凝土垮塌,沿南侧外脚手架坠落。事故发生时,施工单位已发现模板支撑系统发生漏浆和晃动现象,及时撤离了现场作业人员,现场无人员伤亡,初步估算经济损失15 万元左右,属于一般性安全生产事故。文章就事故发生情况对建筑情况进行了简要分析,以供参考。
【关键词】商业广场;模板支撑;坍塌;
一、基本情况
(一)东方裕兴商业广场项目概况
总建筑面积23227m2,地上建筑面积22341m2,地下建筑面积为886m2,地上四层,地下一层为设备用房,五层局部为设备用房,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如图一。项目参建单位资质符合要求,主要管理人员签订了授权委托书和质量承诺书。
图一 东方裕兴商业广场项目
二、事故发生情况
2018 年4 月29 日上午9 时许,技术负责人魏旭、安全员侯明组织施工人员开始浇筑东方裕兴商业广场五层南侧设备层梁板柱混凝土,9 时30 分混凝土泵车泵送混凝土浇筑8-10/A 轴的框架柱;10 时左右,开始利用泵车浇筑8-10/B 轴框架柱和8-10/A-B 轴梁板;11 时左右,8-10/A-B 轴框架柱底部大量漏浆,混凝土泵车开始更换作业地点;11 时30 分许,8-10/A-C 轴框架柱开始向南侧倾斜,11-12 轴局部向南侧倾斜,当时现场管理人员立即决定停止施工,疏散工人。待全部作业人员撤离作业面后,8-10/A-C 轴模板支撑体系整体坍塌。事故发生后现场管理人员立即组织清点各班组人员,混凝土工六人、泵车操作工一人,木工两人,钢筋工一人均在安全区域,现场无人员伤亡,随后立即组织各班组人员先进行事故现场警戒,以防二次事故发生,并立刻报告项目部。
三、事故发生原因分析
(一)事故的直接原因
经查勘现场和施工技术资料,调研分析,本工程模板垮塌是架体失稳导致,具体表现为:
1、模板支撑系统净高3.9 米, 最大框架梁截面为
350x700mm,现浇板板厚120mm,属于一般工程,施工单位编制了模板专项施工方案并经监理单位审核通过,但是专项方案内容空洞、对构造措施没有详细表述,无针对性,不能指导工程施工。
2、模板支撑系统立杆稳定性差,表现为:只有两道水平杆,水平杆间距1.7-1.8 米,无封顶杆,立杆上部自由端1.8 米;扫地杆不连续;立杆使用套筒连接,在套筒处弯曲,立杆垂直度差;梁底立杆无水平拉结杆,未与架体形成整体;楼体等薄弱处未采取补强措施,用钢管充当水平梁;扣件紧固力不足,扣件松动;模板支撑架与外脚手架混搭等。
3、支撑钢管锈蚀严重,实测壁厚2.5-2.7mm。
4、混凝土浇筑顺序为框架柱与梁板混凝土同时浇筑,模板支撑系统未与框架柱模板系统可靠连接。如图二。
图二 模板支撑系统图
上述原因,导致浇筑混凝土时模板支撑系统失稳发生垮塌,是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事故的间接原因
1、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履行施工单位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施工现场无技术交底,无三检记录;施工日志、混凝土施工日志内容不齐全,不能反映工程实际状况;建造师未参加监理例会,未到岗履职,无带班检查记录;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未对模板支撑系统进行检查和验收;五层钢筋绑扎、模板支撑系统未提请监理单位验收即浇筑混凝土;事故发生后,建造师未到现场组织事故处置和调查。
2、监理单位未履行质量安全监理责任。总监理工程师未履职不到位,对项目疏于管理;监理旁站记录、监理日志中内容不齐全,不能印证工程实际质量安全状况;现场主体临边防护未做、违规搭设悬挑式卸料平台、二次构造柱主筋搭接长度不足等质量安全隐患突出,监理单位未下发整改通知书;施工单位五层钢筋绑扎、混凝土浇筑未报验,监理单位未制止,未上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3、建设单位未履行首要责任。对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主要管理人员未到岗履职现象,建设单位未提出整改意见,放任自流。
经过调查分析认定,事故调查组认为这起现浇混凝土模板支撑系统垮塌事故是一起由于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混乱,从业人员违反操作规程、违章作业,监理单位不认真履行职责,监理失职,而导致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四、事故的教训与反思
本次发生事故的部位,不属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且临近工程主体封顶,结构形式不复杂、操作工艺要求不高,仍然发生坍塌事故,充分暴露出项目参建单位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管理人员质量安全意识淡薄,责任心不强。
1、该项目施工单位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检查制度、培训教育制度、技术交底制度未落实,未履行施工检查和验收制度。建造师不能到岗履职,主要管理人员未认真履行本职责任,对现场质量安全隐患辨识不清、处置不力、存在野蛮施工现象。
2、项目监理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履职不到位,对项目部管理人员疏于管理,监理人员冒名顶替、代签资料、无证上岗,存在出卖企业资质、挂靠资质现象。总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理人员业务素质低下,对现场质量安全隐患不能及时处置,监理责任严重缺失。
参考文献:
[1] 阙济兴. 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坍塌事故成因分析及对策[J].
建筑安全.2011(12).
[2] 陈元权. 高大模块支撑系统坍塌事故原因分析及对策措施[J]. 建筑监督检测与造价.2012(06).